最近,江苏南京市民王先生反映自己在市区内骑自行车因没有牌照被罚50元。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很多网友表示难以置信。4月24日下午,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报,称自行车在江苏不再属于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无需上牌。不仅撤销了处罚决定,退还罚款,还对当事民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都2024年了,自行车还要上牌?这是哪门子“老黄历”?好在官方及时回应,澄清了罚款的“乌龙”,既还了王先生一个公道,同时也给公众厘清了新旧法规的变化,也算是一次普法。
根据媒体梳理报道,上世纪50年代,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自行车是日常出行的基本交通工具,不仅需要“驾照”,还要有牌照。但早在上世纪末,我国就逐渐取消自行车上牌制度。这也是公众为何普遍认为自行车不需要上牌的原因。比如,四川省2003年取消自行车牌证管理制,北京市于2004年取消自行车登记制度,浙江省2006年不再对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江苏省虽然较晚,但根据最新规定,今年1月1日起,自行车也不需要登记上牌手续了。虽然是“新规”,但执行也有四月有余,交警作为执法人员,为何还“不知情”。“乌龙”罚款背后的问题,值得反思。
根据媒体报道,面对王先生的不解,涉事交警回复“什么车上路不上牌照?连共享单车都打了钢印”。乱罚款还如此“有理有据”,这既暴露了执法人员业务不精,对相关政策掌握不到位,同时还存在随意罚款的问题。试想一下,虽然新规是今年才开始实施的,但我们此前也鲜少听到有人因为自行车没有牌照而被罚款的案例。那么,交警此次罚款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呢?是因为“违法必究”的较真呢?还是“为了罚款而罚款”的一时兴起呢?需知,罚款并不是执法的目的,执法也是普法,是为了让公众更守法,而且执法的首要前提必须是有法可依。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就明确提出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行为。
此外,从新闻中我们还可看出,虽然新规已经实施,但公众对于自行车到底需不需要上牌仍有模糊之处,在常识之外也缺乏有效的政策法规信息支撑。这也说明相关新政落实和宣传没有到位。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这类跟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既要做到及时更新,适应新形势新变化,避免一些“不合时宜”的陈规给公众添堵。同时,还要加强宣传和解释力度,避免因为宣传不到位,让新规沦为“空中楼阁”,因为解释不清晰,让新规在执行中变了味。对此,各地不妨举一反三,借此好好梳理一下,看还有没有类似的“老黄历”,避免再闹出这样的乌龙事件,给老百姓生活添堵。
特约评论员喻若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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