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王丽丽)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成立提升来疆外籍人员外币兑换服务水平专班,鼓励有条件的银行网点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外币兑换点等扩大外币兑换币种供应和保障渠道。
3月25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了解到,目前,疆内银行网点最多可以实现25种外币柜台兑换,不仅可以兑换美元、英镑等,还可以实现巴基斯坦卢比、哈萨克斯坦坚戈等货币的兑换。尤其对与我国免签国家、新疆周边国家等相应币种,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要求各银行网点进行重点配置,大力开展各类安全便捷的支付服务产品创新。
当前,新疆有17家银行764个网点具有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资质,遍布14个地州市;同时还有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和外币代兑点,如在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和来疆人员较为集中的酒店提供兑换服务。截至今年2月末,全疆支持外币卡支取人民币的ATM机具达4599台,较去年末增加949台。
特别是针对机场、口岸、涉外酒店、地铁等重要场景,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与商务、文旅等部门开展走访座谈,开展“一对一”外币代兑相关政策精准宣传,构建包括境外银行卡ATM取现、外币代兑、外币自助兑换等在内的一体化服务体系,并加强与移动支付、境外电子钱包等支付方式统筹,多渠道拓展外币兑换业务办理方式,协调和推动银行机构、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构建“15分钟服务圈”。
同时,各个银行在营业网点醒目处张贴标准版外汇兑换标识,印制多语种宣传资料,加强对网点人员外汇兑换业务培训,优化外币代兑业务流程。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还将通过组织金融机构增加网点、摆放自助兑换机具和受理外币卡的ATM机等方式,实现重点区域外币兑换服务的全方位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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