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刑案戒指1元起拍, 1773元成交

大皖新闻2024-03-26 14:43:55  93

大皖新闻讯3月26日上午11时许,经过415次竞买,一个评估价仅10元的刑事案件涉案戒指,最终1773元成交。成交价是起拍价的1773倍,是评估价的177倍。

起拍价为1元,卖成交价是起拍价的1773倍

刑事案件涉案戒指评估价仅10元

3月1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上发布司法拍卖公告,对一个刑事案件涉案戒指进行司法拍卖。

拍卖公告称:标的物为金色戒指一个(一拍重拍),该标的物鉴定为合成立方氧化锆戒指,表面含铁、铬、镍等元素,主要元素为铁,总质量为5.616g,戒圈尺寸为60,戒圈内刻有Cartier字样,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21日。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发票等票据凭证等。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到我院现场看样,拍卖成交后以交付的实物现状为准。

为让竞买者了解该戒指的真实价值,法院特地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该戒指进行评估,评估价仅为10元。

法院司法拍卖特意用红色字体标粗提示:“请务必到我院现场看样”,“注意事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本人来我院现场签署拍卖成交书,领取标的物,无法现场领取标的物的请勿参拍,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司法拍卖公告特意用红色黑体字加粗提醒 相关注意事项

成交价是评估价的177倍

3月25日上午10时,司法拍卖开始,本次起拍价仅为1元,竞买保证金仅为2元,吸引着278人报名参拍。

尽管司法拍卖公告反复强调这个戒指评估价仅10元,但是竞买者仍不停加价。

经过一天多时间的竞价,3月26日11时,一个姓谢的自然人以最高应价1773元胜出。

大皖新闻记者致电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询问情况,工作人员称,法院公示的评估报告真实可信,该戒指评估价的确是10元,比评估价高出170多倍成交,是由竞买者相互竞价产生的。一切以司法拍卖公告为准。

大皖新闻看到:本次法拍公告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业内人士:

该戒指价值不高竞买者对拍品或有误解

该标的曾经拍卖成交,竞买人后来悔拍了

大皖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本次拍卖属于重新拍卖。在2024年2月19日,这枚戒指曾经以4132元的价格拍卖成交,竞买人为一个姓邱的自然人。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姓邱的竞买人悔拍了,竞拍保证金2元已被没收

老凤祥合肥店相关负责人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合成立方氧化锆戒指虽然看起来像钻石戒指,其实并不是钻石戒指。竞买人出近2000元竞买这个涉案戒指,可能误解这个戒指了。他说,既然法院已经对戒指出具了专业评估报告,竞买者就应该相信法院的评估报告,司法拍卖是件严肃事情,竞买者不能盲目竞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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