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21日电盛屯矿业21日晚间公告,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至2022年期间,盛屯矿业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公司在交付时即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不准确。前述销售给客户的个别钴湿法冶炼中间品,公司一子公司购回用于生产,未予以合并抵销。前述事项导致公司2021年多确认收入35936.7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79%,多确认利润19372.14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7.15%;2022年多确认收入8414.90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0.33%,少确认利润总额13909.30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8.20%。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财务信息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盛屯矿业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厦门证监局要求盛屯矿业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切实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财务信息质量,对上述财务核算差错予以更正,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整改报告。厦门证监局将跟踪检查公司整改情况,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盛屯矿业表示,收到上述《决定》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将按照厦门证监局的要求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整改报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资料显示,盛屯矿业自2007年以来从事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目前主营业务为钴材料业务、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务以及金属产业链增值业务。
业绩预告显示,盛屯矿业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2.3亿元至3亿元,上年同期亏损9554万元;扣非净利润预计2.4亿元至3.2亿元,上年同期亏损7995万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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