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皆兵”——这是本人对此事件的直接评价。平安信托延期支付的第二天就看到有网友果断把自己留存平安人寿的保单利益直接提取规避风险——意识很好,但是完全没有必要。道理很简单,商业保险公司的安全性源自于它本身的模式和制度,利润也不依赖于风险投资,所以外部环境的变化很难触发商业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事件回顾
“暴雷”,我建议平台规范这个敏感词汇的使用。“暴雷”本身特指突发的,让投资人利益遭受超预期或毁灭性的重大损失,且可能直接导致企业或行业破产的危机金融事件。此次平安信托只是一个延期支付的临时公告,且只是特定信托融资计划(平安信托福宁615),而不是全面的、无差异的逾期公告,因此本人把它定义为正常的流程事件。
网络截图
个人观点:
在当前金融环境之下,平安信托出现延期支付公告不是“利空”,而是“利好”,至少证明它是一个正常运营的信托公司。作为一个资管6000亿规模的信托公司,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双重施压情况下,投资人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完全是在糊弄鬼。倘若果真如此,怕等待投资人的只能是雷(其他金融公司,包括商业保险公司也是如此)。
责任主体
信托破刚兑,储蓄破刚兑,银行理财与银行剥离,银行资金池业务清除,理财产品净值化管理......,或许很多人已经忘记了近几年我们所经历的重大金融改革,改革的目标只有一个——投资人承担投资风险(本质是风险市场化),这是趋势,正现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制化,最终目标就是市场化。如果你还身在金融市场——切记!切记!切记!
信托作为一项专业的、高风险投资项目,既然已经法律、制度化的打破刚兑,那么即便将来延期支付变成实质性违约破产清算,也不会危及平安信托的生存,遭受损失的是“615”项目的投资人,且从中国信托登记有限公司查阅的资料看该计划本身就是长期股权投资,所以对该项目的现金流应该是有危机处置预案。
除此之外,从网络流出来的信息看,“福宁615”应该是一个独立的投资计划,目前并没有卷入其他复杂的大型债权债务之中,即便最后投资项目失败,风险也是可控的。我们必须清楚,恒大的危局不是债务,而是庞大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
题外话—信托评价
信托,本身就属于高风险投资项目,这一点你不需要怀疑。之所以信托长期以来被大家认证为安全投资项目,原因有三:
1、信托刚兑的后遗症依然存在,无论投资人还是信托公司,都不敢轻易去触动这个“逆鳞”——我们缺乏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也是我国金融市场长期畸形发展的根源,即投资人、决策人二位一体,如果你不理解“二位一体”,“医不自医”总应该听说过,一个道理。
2、信托,由专业机构发起和管理,这是它安全性的第一保障;向特定合格投资人的融资计划,合格投资人有两层含义:专业性或资金实力,至少占其一;特定项目的融资计划,即投资项目通常是经过多方多轮论证,成熟且已经实施的项目。因此,至今我个人依然认为信托是个人可以参与的安全性最高的风险投资计划。
3、如果你对信托行业足够了解,你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金融改革之前(或者说信托破刚兑之前),正常信托提供的收益率仍然只有7%-10%,这不仅仅是被大妈们看不起的收益率,“放羊娃”可能都看不起,不谈P2P,余额宝上来都整了一个7%的年化收益率。所以我们必须认真思考一个问题:何为专业?
我们对信托必须要有客观的认识,金融风险投资市场四面楚歌,信托公司绝不可能独善其身。与我们常规个人基金、股票投资亏损的差异:信托投资计划的“底”是投资项目未来的预期收益,它本身就不是一个投机项目。换句话来说,信托计划的破产不意味着投资项目的终结,信托计划通常只是为投资项目提供现金流解决方案,所以才有了债权重组,债权人委会议这些风险解决方案。这也是信托安全性高,受高净值客户青睐的原因之一。
当然,此处我并不是说平安信托或者说平安信托福宁615计划是安全的,而是强调即便“615”项目最终破产清算,也不会让平安信托陷入危局。它可能会影响平安保险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利润,但是绝对不会影响平安人寿的安全。
保单天然免疫外部风险
正如我们上文所说,此次平安信托“暴雷”事件的利益主体是该项目的投资人,要想击穿平安人寿的保单可谓“困难重重”。当然,打铁还要自身硬,保单的安全性是来自于保险的模式和制度,可以说保单天然免疫外部投资风险。
模式保障——“三差”利润。众所周知,保险公司利润来自三差:利差,死差,费差。虽然利差与收益率相关性很强,但是影响利差的关键因素是利率或政策(即市场的无风险收益率水平),风险金融市场只是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利差,例如当前金融环境恶化,导致的利率下行则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的利差收益。
(1)利差
保险公司设计产品时,假设投资收益率与实际投资收益率的差额。这里特别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利差受客观因素影响,更由主观因素决定。
a. 实际投资收益率受客观金融环境和政策(尤其是利率)影响,某种意义上讲这种风险是金融行业均无法规避的系统性风险。
b.“假设收益率”高低是保险公司的主观因素,且非常容易受保险公司经营策略,市场竞争策略或公司战略的影响。市场竞争策略不用说,疫情之前可谓达到白热化;新华人寿上市前夕的激进产品策略就是公司战略影响收益率假设的典型案例(最终都是一地鸡毛)。
c. 分红利率,我们要清楚一件事,虽然原则上保险公司的分红也是以利润为基础——多利多分,少利少分,无利不分,但是保险分红的本质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负债的支付,而不是与投保人利益共享。
如果你足够细心你就会发现:哪怕是同一个产品,分红型保单与非分红型保单的结构是完全不一样的。换句话说,你未来可以或可能得到的保单利益都是保险公司预先设定的,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按预设保单利益进行分配,这样保险公司(或监管机构)才可能实现未来风险的现在管理。你也就能理解为什么现在保险公司不公布分红收益率,而是公布分红实现率。对投保人来说,购买保单的最大价值不是博取高额的风险收益,而是可以实现预设的未来理财目标(保单利益)。
所以,当保险公司公布超越市场或自身的高分红收益率其本质是透支未来保单利益,这一点大家必须心知肚明,才可能“有利可图”。
(2)死差
简单点说保险公司设计产品时假设承保风险发生概率与实际风险发生概率之差额。
风险发生概率之差,即保险公司假设30周岁男性发生恶性肿瘤的概率为0.01%,今年保险公司理赔数据显示,公司承保30周岁男性10万人,发生恶性肿瘤理赔人数5人,发生概率为0.005%,则风险发生概率差为+0.005%。
当然,这并不代表保险公司一定是正利润差,假如10万被保险人平均保额是10万,发生恶性肿瘤的5人中有3人保额为500万,则依然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死差损,这也是为什么成熟保险公司畏惧大额保单的重要原因。
无论如何,死差损与外部投资风险无关,与保险公司的核保和理赔策略相关。当保险公司出现死差损,则会采用新产品提高费率,新老产品严苛承保条件,严苛理赔条件等措施加以纠正。
(3)费差
保险公司设计产品时假设费用率与实际费用发生率之差额。“报行合一”我想即便大家不了解内容,也应该听说过,针对的就是保险公司的费差损。
费用,即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就成本而言与传统行业没有差别:钱多好办事,费用预算越充足,越便利行事。与传统行业不同的是:保险公司是负债经营(未来要支付投保人利益,且运营时间越长,债务成本越高),当前费用的超额支出本质是透支未来的费用成本,如果未来保险公司没有获得足以覆盖成本的超额收益,则会陷入现金流困境,这也是为什么当前金管局死磕“报行合一”的重要原因。
特别说明:
(1)保险产品费用的设计是基于整个保单有效期,或者说投保人足额缴纳保险费,所以应当是有计划的分期逐步释放,提前释放是一种透支行为;
(2)当前很多中小保险公司,尤其是银保、经纪人渠道不是透支未来费用的问题,而是严重超过监管红线产生超额费用成本。
(4)“三差”小结
正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商业保险公司的利润并不依赖于风险投资,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的风险投资也有严格细致的规定,就目前我国保险行业资本的整体运用情况而言,70%以上都是以债为主的类固收项目,股权类投资比例长期不超过20%,所以保险公司通常不会因风险投资而伤筋动骨。
当前保险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操作的保险公司)的损益主要是:
(1)利率下行导致利率敏感型金融市场(债,类固收等)收益率下行,甚至无法覆盖保险公司支付给投保人的利率,即高现金价值高IRR的保单,这也是“修改保险条款”现世的原因之一。
(2)受利率下行影响,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上行(实际是折现率下行,效果类似银行存款准备金利率上调),保险公司资本成本提高,利润下行。
特别说明:
责任准备金:金管局制定最低标准,保险公司全额缴纳,用于保证保险公司未来可按合同向投保人支付到期保单利益。你可以简单把它理解成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的现金抵押担保,现在利率下行,保险公司资产“缩水”,则保险公司必须增加其抵押物,也就是增加责任准备金。
(3)风险投资市场承压。保险公司基本的资管策略是:大权重类固收筑底+小权重风险投资杠杆提升,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率。很显然,当前环境下大小权重投资双双承压,只能“自保”,很难实现超额收益。
结束语
如果你们说保险都是骗人的,那么保险产品就是一个设定的“局”,它当下和未来利益都是设定的,哪怕它包含很多浮动收益,未来也不会严重悖离这个“局”,否则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必定失控。其实从本质上讲,保险公司经营的是现金流业务,只要遵守规则,做好现金流管理,就不会出现破产清算的危机。
当然,针对本次平安信托事件如果继续发酵,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尝试去平安人寿官网信息披露搜索关联交易,同属平安保险集团的子公司,平安人寿倒是有概率通过资管计划直接参与该项目相关的融资计划,但是无论如何不至于影响平安人寿的正常运营。
(对于保险行业的制度保障,考虑到阅读时长问题,暂不介绍,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我,后续另文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