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元/度? 广州多个出租屋管理员违规加收电费被罚

南方都市报2024-04-16 20:06:43  376

南都讯记者廖艳萍通讯员穗市监《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属地镇街强化政策法规宣贯和价格提醒告诫,加强对各类电费收费主体的检查、指导,依法对违规加价收取电费行为予以查处。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评价、指引功能和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督促各电费收费主体加强价格自律,规范电费收费行为,现公布一批违规加价收取电费典型案例如下:

天河区文冲坦工业区

公寓加价收取电费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文冲坦工业区内某公寓管理者潘某某,于2023年5月至7月期间,按1.6元/度的收费标准收取公寓住户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3年8月29日,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3640.8元的行政处罚

白云区新市西街

某出租屋加价收取电费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白云区新市西街某出租屋管理者梁某某,于2023年5月至6月期间按1.5元/度的收费标准收取租户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

复查发现,当事人2023年7月按电费单价0.6元/度、电力设备损耗及维护等费用0.9元/度收取,实际电费收费标准仍为1.5元/度。

2023年10月12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3238元的行政处罚。

增城区新塘镇新墩村东大街

某出租屋加价收取电费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增城区新塘镇新墩村东大街某出租屋管理者罗某某,于2023年5月至8月期间按1.3至1.5元/度不等的收费标准收取租户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

复查发现,当事人按照0.89元/度的电价收取租户电费,并按用电量收取0.41元/度至0.61元/度不等的综合管理费,实际电费收费标准仍为1.3元/度至1.5元/度。

2024年3月7日,增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20458元,以及没收违法所得12786.26元的行政处罚。

天河区石牌村逢源大街

某出租屋加价收取电费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天河区石牌村逢源大街某出租屋房东曹某某,于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期间按1.5元/度的收费标准收取租户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3年10月13日,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7286.55元的行政处罚。

白云区萧岗村怀安里二巷

某出租屋加价收取电费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白云区萧岗村怀安里二巷某出租屋管理者江某某,于2023年5月至9月期间按电费0.65元/度、电损0.85元/度,即实际电价1.5元/度的标准向租客收取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4年1月19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130元的行政处罚。

增城区新塘镇新星直街

某公寓加价收取电费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增城区新塘镇新星直街某公寓房东黎某某,于2023年5月至9月期间按1.3元/度的标准收取公寓租客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

复查发现,当事人对部分租客按照0.88元/度收取转供电电费,同时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按用电量加价收取维护费,实际电费收费标准仍为1.3元/度。

2024年3月11日,增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0360.86元,以及没收违法所得3860.54元的行政处罚。

天河区珠村东横五路一巷

某公寓加价收取电费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天河区珠村东横五路一巷某公寓管理者邹某某,于2023年7月期间按1.5元/度的收费标准收取租户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3年11月3日,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2613.84元的行政处罚。

天河区广汕二路

某农贸市场管理方加价收取电费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广州市和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至2023年9月间,在收取广汕二路某农贸市场第二、三层经营户电费时,以用电量为基数计加收设施服务费。

当事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3月4日,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48273.65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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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52)
  • 火火说球2024-04-17 14:20
    引用32
    没用,我这里就是一块五,之前打12345政府热线投诉,过几天就回我一条短信叫我和房东自己协商[汗]
  • 科技眼要眨啊眨2024-04-17 14:10
    引用31
    我们这电十多年来都是1.5元一度,水5元一方,水电都要另加一方一度。
  • 韩娱明星趣闻2024-04-17 12:36
    引用30
    笑死人,房子是你的吗?
  • 拐弯看点2024-04-17 12:19
    引用29
    有多少没被多收电费的,,举个手
  • 铭恩评家居2024-04-17 11:46
    引用28
    多了去了,很多都靠这个搞钱啊
  • 李金颐athena2024-04-17 11:32
    引用27
    东莞投诉给那个部门
  • 科技界叙叙谈2024-04-17 11:27
    引用26
    租房有说过,要不要租是你的事[呲牙笑]
  • 四川经济网2024-04-17 11:10
    引用25
    过南沙睇睇啦,1.5一度电噶大把
  • 茂彦谈动漫2024-04-17 10:52
    引用24
    接着查大把着呢
  • 恬系2024-04-17 10:25
    引用23
    电费一块五一度,再加收个路灯飞门禁电费一百块钱一月[得瑟]
  • 球球和拾亿2024-04-17 10:21
    引用22
    对比北京上海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怪不得那么多外地人不敢去了,只在广州不走[得瑟][得瑟][得瑟][得瑟]
  • 芮霏的妈妈2024-04-17 09:55
    引用21
    别人预期赚你那么多,不给赚这个也会在其他地方赚回来
  • 派迪星航网络科技2024-04-17 09:41
    引用20
    全是这样的,你电费降了他又给你加其他费用,最后还是租客自己承担
  • 阿远.2024-04-17 09:37
    引用19
    房东要怎么赚钱?租的房子里面电器空调杂牌4级耗能,冰箱杂牌3级耗能,热水器好点2级耗能。广州这个天气到了夏天几个月每月电费都要3 4百以上。[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 数码科技评2024-04-17 09:29
    引用18
    天河棠下全是1.5
  • 学充电桩哇。
  • 棋羽看历史2024-04-17 08:17
    引用16
    广州花都怎么没人来查[得瑟]
  • 柯北大测评2024-04-17 07:58
    引用15
    换个处罚方法,例如:收1.5元的电费超过3000的,刑事拘留………
  • 张老佬说事2024-04-17 07:32
    引用14
    禁不了。换其他方式继续收,1.5一度电
  • 莽画车说2024-04-17 06:18
    引用13
    [敲打][敲打][敲打][敲打][敲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