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贝因美(SZ002570,股价3.18元,市值34亿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集团)、实际控制人谢宏及其关联方收到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融)出具的《债权转让通知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债权为3.42亿元,此前长城国融对该债权进行了拍卖。
2018年12月,贝因美集团与中航信托签订合同,约定贝因美集团向中航信托质押其所持有的4800万股贝因美股票,中航信托向贝因美集团出借约2.33亿元,贝因美集团实际控制人谢宏及时任法定代表人袁芳为该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年4月,中航信托与长城国融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中航信托将上述债权及担保权利以债权转让形式现状返还长城国融,长城国融成为新的债权人和担保权利人。
贝因美公告显示,因贝因美集团、谢宏、袁芳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长城国融申请强制执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人民币3.16亿元及债务利息,执行费约38万元。
去年底,长城国融将其持有的对贝因美集团的3.42亿元债权进行拍卖,宁波维贝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维贝)以约2.3亿元拍得该债权。
今年4月9日,长城国融向贝因美集团、谢宏及其关联方出具了《债权转让通知书》,宁波维贝成为上述债务新的债权人和担保权利人。
贝因美表示,上述案件执行尚需杭州中院执行裁定,共涉及控股股东所持有的53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1%。除前述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还持有公司股份1.2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2%,其中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的股份约1.2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8%。
“鉴于贝因美集团的质押比例较高,其将对股价波动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目前不会出现引发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贝因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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