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国人历来重视文化传承,四大发明中有一半与文化有关。在造纸术和印刷术的推动下,历代刊印的古籍数量之多浩如烟海,使得我国成为几大主要文明中唯一一个未曾断代的存在。现存传世古籍中,清版数量最多,明版次之,宋元最少。这固然与历代古籍频遭水火、兵燹等自然、人为的灾难侵蚀,幸免厄运而流传至今者,百不及一有关,更重要的是有明一代,受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需要影响,雕版印刷至臻纯熟,活字印刷茁壮成长,图书刊印空前繁荣息息相关。
雕版印刷术
与历代一样,明代图书刊印按其主持者的身份划分,可分为官刻、私刻和坊刻三大类型。在市场需求的刺激下,官私坊各竞所能,编制写印四部典籍、小说话本。内府及国子监等官方机构,注重编写大部头类书、刊刻专题丛书。私家和坊肆不断追求技艺创新,发展出诸如套印、拱花及饾版等雕版印本,插页内容绚丽多彩。
有明一代,官刻之中有一个特殊的分类——藩刻。藩刻即藩府刻本,又称藩府本或藩刻本,专指明代藩王府邸所刻印的书籍。我们知道明朝对皇子实施封藩建国,为使他们们仰体圣心、陶冶性情,避免图谋不轨,自洪武朝起,诸王之国不但给予丰厚封赏,还会颁赐经、史及诗、词、歌、赋等书籍。是故明代宗王之中颇有倾心学术、潜心文学、注重文化者,对刊印典籍很是上心,加之他们富可敌国,故对校刻群书很讲究。校勘精审、版印精湛、纸墨精良成为藩刻本的重要特点,历来为藏书家和学人所珍重。
蜀藩刻本是其中的佼佼者,其中第六代蜀王朱申鈘更是开蜀藩刊印文集之先河。本次我们就来聊聊朱申鈘这位蜀王。
承上启下的蜀定王朱友垓
朱申鈘(音yǐ),生于正统十三年(1448年),为蜀定王朱友垓嫡长子,生母蜀定王妃蒯氏。这里有必要先介绍一下在位日短,却起着承上启下作用的蜀定王朱友垓。
朱友垓是蜀和王朱悦(劭火)的嫡长子,生于永乐十八年(1420年),生母蜀和王妃何氏。正统十一年(1446年)七月,朱友垓被册封为蜀世子,西城兵马指挥蒯缙之女蒯氏同时被册封为蜀世子妃,朱友垓算是一下子经历了人生三大喜中的两大喜,由大明顶级勋贵定国公徐显忠充任正使,可见朝廷对蜀藩的重视。
朱友垓继承了祖父朱椿“读书好善、近儒生、能文章”的特点,才华横溢,读书好学,遵守礼法,擅做文章,工于诗词歌赋,还擅长草书,“绰有献王之风”,“居世府时,视膳之暇,入则秘阁阅书,出则经帷进讲,研精覃思,盖无虚日。”
天顺五年(1461年),蜀和王朱悦(劭火)薨逝,在位27年,享年66岁。蜀和王也是个多情种子,正妃何氏去世于正统八年(1443年),景泰七年(1456年)六月,当了十几年鳏夫,年已花甲的的他突然上疏朝廷,以“性质温柔谨慎”为由,请求册封宫人徐氏为继妃。
明代王妃剧照
明代宗内心可能在笑话这位一树梨花压海棠的叔祖为老不尊,却没有为难他,在他与明英宗这对冤家兄弟接力下,蜀和王的心愿终于在天顺元年(即景泰八年,1457年)九月得以实现。
不过蜀和王与继妃徐氏感情的确笃厚。生病时,徐氏每天侍奉着,端水送药,无微不至。撒手人寰后,徐氏伤心欲绝,不吃不喝,数日后香消玉殒,年仅26岁。朝廷被其感动,赐谥曰“静节”。
被感动的还有朱友垓这位蜀世子。明初,宗王夫妇普遍采用异穴而葬,直到明中期合葬才成为主流。蜀和王妃何氏的墓葬为单穴墓,并没有给蜀和王留出位置。朱友垓认为对蜀和王妃墓进行扩建可能会惊扰到母妃的亡魂,加之有感于继母的节烈,特地上疏朝廷,请求不要打开自己母妃的坟墓,改让父王与静节王妃合葬,获得明英宗恩准。
“(天顺六年正月)已未……蜀王悦(劭火)薨,例当与妃合葬。世子友垓奏:‘母妃何氏卒时未有合葬事例,以此未为合葬规制。今若穿圹,恐惊母妃体魄,乞别为一圹。’从之。”(《明英宗实录》)
天顺七年(1463年)三月,丰城侯李勇为正使,吏科给事中沈珤为副使,持节册封蜀世子朱友垓为蜀王,蒯氏为蜀王妃。
我们在前面多次提到过藩王的岁禄属于俸禄,禄随人走,一旦去世就必须住支。然而超额领受屡有发生,像蜀僖王朱友壎(音xūn)这种属于大熊猫级别的存在。
蜀和王去世后岁禄同样没有住支,身为世子的朱友垓脸不红心不跳的安然领受。可有些东西不是那么好拿的,他成为蜀王后,超额领受岁禄问题被户部查出,要求归还。可善财难舍,于是乎当年闰七月向皇帝哭穷,请求免于还官。明英宗思量之后给予允许。
“戊辰……蜀王友垓奏:‘臣父王薨时,臣为世子,其禄米即宜住支。然有司陆续纳过,食用无存。今户部移文,欲令还官。乞赐矜免。’上许之。”(《明英宗实录》)
大米
这是《明实录》关于蜀定王的唯一一条在位期间活动记载,因为他在袭爵当年就薨逝了,在位仅仅1年,享年44岁。具体去世时间实录未载。
因父王在位时间过短,朱申鈘虽然是嫡长子,却没来得及受封世子,因此天顺八年(1464年)九月朝廷册封他为蜀王时,对他的身份认定为“蜀定王嫡长子”。
成化二年(1466年)十月,19岁的朱申鈘成婚,王妃为四川叙州府(今四川宜宾市)富顺县知县徐绮之女徐氏。
谁是真正的小白兔
明初,藩王是维持政局稳定的中坚力量之一,因此明太祖赋予其诸多特权,连途径藩地的天使都得老老实实地前去朝见,否则便是藐视藩王权威,会被惩治,藩地地方官就更不必说了。
历经明成祖祖孙三代削藩之后,藩王实权几乎丧失殆尽,名为一国国王,实为被圈禁的高级囚徒。落地的凤凰不如鸡,外官对藩王的态度也由毕恭毕敬,转变为眼神轻蔑,更有甚者以欺凌藩王为乐事。
天顺二年(1458年)底,鲁王朱肇煇上疏朝廷,举报近年来出使诸藩的使节多有不尊礼法,私下向宗室索贿,并举例称正统十三年(1448年)数波天使驾临鲁藩,索贿者众,以至于王府“措办艰难”。
二次登基的明英宗对宗室总算多了些同理心,下旨整顿各级官员出使王府之时吃拿卡要的行为。修武伯沈煜成为撞到枪口上的那只鸡,天顺三年八月因奉命持节册封沈王时索贿,被明英宗扔进大牢。
然而大势如此,因此明英宗的整顿效果如何,懂得都懂。
天顺七年(1463年)七月,奉命出使蜀藩的彭城伯张瑾,再次被明英宗提溜了出来。张瑾的身份很是特殊,其祖父、首封彭城伯张昶,是明英宗祖母诚孝昭皇后张氏的兄长,故两人属于再表兄弟,关系并不算太远。饶是如此,明英宗依然因为张瑾的所作所为,对其进行了严惩。
“己未,彭城伯张瑾以奉使蜀府宿娼,六科给事中、十三道监察御史劾之,上命执送锦衣卫镇抚司究治。已而送法司论当赎徒还爵,上曰:‘瑾纵肆,以不谙礼法所致也,赎毕令戴头巾于国子监读书。’”(《明英宗实录》)
事实上这并非张瑾第一次因为出使宗藩而翻车。景泰二年(1451年),他奉命充任正使,赴南昌册封宁王朱奠培的几个弟弟为郡王,中途命人在南京大肆采买,蹭官船运回北京而被罚俸一年。
钦天监
还是天顺七年,钦天监漏刻博士单诚奉命出使蜀藩,恰巧其好友监察御史田斌正担任四川巡按御史。有朋自远方来,自然要尽地主之谊。古代宴饮有时间规定,日落之前必须结束。田、单二人可能因为双方许久未见,以至于喝嗨了,来了个“日相过饮”。
这态度显然对蜀王有所不敬。要是没出事,那就是一桩文人雅事;可若是有什么意外,那就是实打实的罪状。好死不死的当时夹江县等地出现民乱,田斌派都指挥佥事徐钦、督同指挥朱昭等前去讨伐,结果大败而回。事后,为逃避朝廷罪责,徐钦贿赂单诚,打算通过这层关系走通田斌,让他在堪核之时高抬贵手。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此事最终暴露,经三法司、锦衣卫共同审理,田斌、单诚被判充军,徐钦被判流放。同时还挖出一批出使蜀、周、伊等藩“假公事受赂遗”的害群之马,涉及蜀藩的有工部主事陈善,行人李麟、杨魁。
上两件事都发生于天顺七年,因蜀定王在位时间不详,不清楚是否与朱申鈘有关,可接下来的意见事则实打实的发生在他在位期间。
成化六年(1470年),有十五名蜀藩护卫在大街上公然抢劫,被热心群众制服之后押送四川臬司衙门。按察使郭纪毫不给蜀王面子,下令对护卫军士卒施以杖刑,有三人被活活打死。可见郭臬台也是个狠人。
护卫军士卒所犯罪行虽然恶劣,可罪不至死,何况打狗还看主人呢。朱申鈘闻讯顿时火冒三丈,为给郭纪一个教训,上疏控告他酷暴之余,还捏造了过端礼门不下轿,及责骂王府守门千户等罪。
明宪宗对宗室还算宽容,自然要为蜀王出头,下令巡视四川户部右侍郎黄琛会同巡按御史鞫之共同审讯郭纪的罪行。最终郭纪被判杖刑,结果因遇到大赦而逃过一劫。
“(十一月)丁亥……四川按察使郭纪为蜀王所奏下狱。蜀府有护卫卒十五人白昼攫人金于市中,众执以告。纪治之,杖而死者三人。王怒,因奏纪酷暴,并诬其乘轿不下端礼门,及叱骂守门千户等罪。诏诏巡视四川户部右侍郎黄琛,会巡按御史鞫之逮下狱。罪当杖,遇赦得释。”(《明宪宗实录》)
衙门正堂
在文人笔下,明代宗室历来是导致明朝灭亡的祸首,视藩王为洪水猛兽。可事实呢?明代宗室的岁禄几乎从没有足额发放不说,自中期开始积欠严重,《宗藩条例》更是通过设定总额的形式将宗室岁禄总体打包。而文官老爷们在朝廷三令五申之下,依然视藩王为无物,连从九品的漏刻博士,正八品的行人司行人都毫无敬意,过饮的过饮,索贿的索贿,完了还把自己打扮成人畜无害的小白兔,这是一种什么精神状态?
开蜀藩刊印文集之先河
单以针对四川按察使郭纪之事而言,蜀王朱申鈘给人的感觉多少有些霸道。可事实上,他延续了蜀藩诗书传家、公忠体国的传统,也是一位贤王。他的继任者蜀惠王朱申凿这样评价朱申鈘:
“先兄怀王,天性仁孝,而友于之情尤笃。器度弘远,乐善嗜学,读经史过目即知义,王考最钟爱。及受封听览国政,矜怜国人,恒思所以济益,春秋祀宗社身亲行之,不以寒暑为倦而少易也。尝言:‘社稷位重,宜当敬慎其用人也。务去春花而取秋实,澄源固本而忠厚之,政始终一如。’政余则与近侍儒臣商榷古今与为邦之道。次则为文咏诗,陶写情性,长篇短律,各臻极焉。其文也光,可以分奎壁;其诗也声,可以谐韶濩。止乎礼义,关乎世教,实足以鸣国家之盛。”(《怀园睿制集·序》)
朱申凿之言,当然存在溢美之词,但大体还算言之有物。朱申鈘才华横溢,乐善好学,以诗文见长,存世诗作五百三十五首,文章十余篇,涉及市井、出游,与士人唱和等内容,“诗……平易浑厚,文……纯正典雅”,是研究明代成都历史的重要史料。比如《元夕观灯》:“荧煌火树蔟银花,光照蓉城十万家。宝马香车争玩赏,笙歌处处正喧哗。”描写了成都城的繁华与元宵节的热闹。
成都武侯祠元宵灯会
更多的则是对花草树木之类的植物,及鸟鱼虫马等动物的赋诗,内中感情丰富,且细腻精致,使得“昆虫草木之形态性理又昭著”,是研究明代成都动植物分布状态不可多得的资料。
朱申鈘于文学上最大的成就当属刊印了《献园睿制集》和《定园睿制集》两部文集,开蜀藩刊印文集之先河。
蜀藩刊印书籍始于蜀献王朱椿,他到藩后实施“以礼乐治西川”的政策,为此刊刻了《孝经》、《自警编》、《蜀鉴》、《蜀汉本末》等典籍。其后历代蜀王多有刊刻典籍,蜀藩刻书可考的就有38种之多。朱申鈘是其中的重要参与者。
“献”、“定”是谥号,“园”指陵园,“睿”与“御”相对应,为对藩王行为的敬称,比如藩王的旨意称“睿旨”(也称“令旨”),藩王的笔墨称“睿翰”,故“睿制”与皇帝的“御制”对应,指代藩王所创作的作品。两部睿制集是在作者去世后,由后人编辑整理完成的文集。《献园睿制集》刊印于成化二年(1466年),《定园睿制集》刊印于成化五年(1469年)。
《定园睿制集》因蜀定王朱友垓在位时间不长,内容皆为诗歌,就是一部个人诗稿且不去说它。我们重点来看《献园睿制集》。
明孝宗对朱椿及其推崇,“恒称蜀多贤王,举献王家范为诸宗法”。所谓的“献王家范”就藏于《献园睿制集》中。该书共有十七卷,其中卷一、卷二为辞令,是朱椿到藩后,制定的针对王府内臣和外臣规范性文件。
明初,实施藩王御边,藩屏帝室的政策,为此明太祖赋予藩王大量特权,形成宗室犯法与庶民不同罪的格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宗室因此跋扈,服务于宗室的各类人员也仗势欺人,在藩地横行霸道。
有鉴于此,朱椿一到成都,就颁布《谕长史司》、《谕三护卫》、《赐指挥》、《谕镇抚》、《赐良医》、《赐教授》、《付纪善》等一系列文件,针对性的对相关衙署、人员给予政策性规范。可以说《献园睿制集》卷一、卷二记录了朱椿所定蜀藩家法的内容,全景式地展现了他苦心经营藩国的历程。
《献园睿制集》是后人了解蜀藩为何得以称贤的直接资料,也是历代蜀王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对刊刻文集的朱申鈘而言更是如此。
蜀藩在献王朱椿去世后,接连发生大宗绝嗣,以至于内外官员对蜀和王这位继任蜀王几乎毫无敬意。好容易理顺了关系,继任的蜀定王却来了个数月游。朱申鈘接任蜀王时年仅17岁,本身还是个毛头小子,王府又接连更换主人,外臣对他的态度从上一节便可知晓一二,至于王府属官估计也无多少敬意。
青城山
正是基于此,朱申鈘上台后立即下令整理曾祖朱椿这位蜀藩开创者,制度制定者的遗稿,整理成册,付梓刊印,借以重申蜀藩家法,整肃王府秩序。为此,他还亲笔撰写了《谕本府文武官》和《谕承奉司》,一针对以长史司、护卫军为首的王府外朝文武官,一针对承奉司所辖的内官,进行配套。
“……献祖分封于蜀,藩屏宗社,传至……赖社稷之福,国内安治,良由左右前后有识之士匡辅之资……本府文武官员职有大小,当各谨其所司率,循其常体,至公不刻之心,尽忠君爱国之道,要如先臣之攸行……尔等既食禄受爵,可不一德一心,尚图其易而匡。我之不迨,以绍我先烈,成乎一国之政,不负圣主托为藩之盛心。尔等各效忠贞,慎勿申说。故谕。”(《怀园睿制集·谕本府文武官》)
“……申谕尔内臣各尽乃职。尝闻前古为治,君臣同心,国内康平,惟法。是畏外臣既行其外政,内臣又修其内事。相我为藩,保守社稷,承奉以下内官内使……当竭尔心、效尔力,乃恭乃顺,毋怠毋荒,各务尽其所当为,各宜谨其所当守,纳忠奉公,要有裨益内省中闱。惟清惟肃,慎勿骄横,自取罪愆。故谕。” (《怀园睿制集·谕承奉司》)
应该说蜀献王朱椿创立的家法很好用,而朱申鈘这位第六代蜀王也非常明智,通过重申先祖家法的方式约束王府属官,让他们恪尽职守。从其后关于蜀王府的记载来看,此举相当成功。
阿越说
成化七年(1471年)五月二十九日,蜀王朱申鈘薨逝,在位8年,朝廷赐谥曰怀。因身后无嗣,大宗再次绝嗣,由三弟通江王朱申凿承袭。
蜀藩前七代王承袭关系图
蜀怀王也属于贤王,只是放在有明一代蜀藩贤王频出的背景下,不太出挑。蜀藩右长史梁能安盛赞他“有关世教,皆道德仁义之,所寓无半句浮泛怪诞之辞”。身为继任者的朱申凿更是对兄长的早逝深表惋惜:“辞乃游艺之一端也,先兄所存尤大,若天假之以年而奉守宗藩,翼戴帝室,俾邦国复邹鲁之风,仁贤儗间平之善。”为此将蜀怀王遗稿集册,编撰成《怀园睿制集》。
“辛丑,蜀王申鈘薨。王,定王之长子也,母妃蒯氏,正统戊辰生,天顺甲申袭封蜀王,至是薨,年三十有四。讣闻,辍朝三日,赐祭葬如例,谥曰怀。”(《明宪宗实录》)
实录称蜀怀王终年34岁,可正统戊辰岁为1448年,也即正统十三年,故“年三十有四”属于误记,当为“年二十有四”,也即2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