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海媛)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文称,经查,发现海通证券在部分项目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投行立项环节把关不严;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投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不完善。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中国证监会还要求海通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同日,中国证监会表示,姜诚君作为分管投行业务高管,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姜诚君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13855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