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没想到啊,委托财经大V帮自己炒股,不仅没赚钱,还让自己亏了个底朝天。2022年6月,退休不久的陈女士在网上认识了一位拥有数万粉丝的财经大V,这位大V的股市分析直击陈女士的心坎。陈女士觉得,自己过去的亏损完全是因为没有听从专业的判断,而且她还觉得自己操作,不如直接交给对方操作。于是她将自己的股票账户全权交给了这位财经大V打理,双方还约定了高比例的分成,并承诺风险自担。
大V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帮陈女士在短期内大赚一笔,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她甚至为陈女士加了杠杆。可没想到,短短一个月,陈女士的账户就亏损了100多万元,三个月后,更是亏损近三百万。陈女士终于坐不住了,她急忙联系这位财经大V,可大V始终联系不上。直到2023年3月,大V回复了陈女士一句“亏完了,没办法了”,从此销声匿迹。而此时,陈女士账户里的336万元只剩下18万元,亏损高达95%。看着巨大的亏损,陈女士懊恼不已,于是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那么,318万元的损失,财经大V需要赔吗?我们来看下,法院是怎么判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陈女士将自己的理财账号交给财经大V操作,并约定了高比例分成,双方就形成了有偿委托合同关系。那么,亏损的318万,是不是因为大V的过错造成的呢?
经过法庭调查以及陈女士提交的证据,法院认为,在已发生巨额亏损的情况下,大V仍然向陈女士表示“保证给你赚回来”等承诺,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最终无法挽回,属于明显有过错。但是,陈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晓炒股的风险,却没有尽到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昆明市中院判决:财经大V承担40%的责任,赔偿陈女士127万元,陈女士自己承担60%的责任。所以,提醒大家,千万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财经大V、股票大V!
更不要委托他人炒股,这里面法律风险巨大,一旦发生争议,双方都得不偿失。
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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