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远洋集团(03377.HK)发布公告,未根据于2025年到期的2亿美元3.80%增信绿色票据(SINOCE3.804/26/25)票据的规定,为380万美元半年度利息作出预先资金的支付。
该票据享有不可撤销备用信用证的全额保障,该票据项下受托人有权提取备用信用证,以履行发行人作为发行人及本公司作为该票据担保人的责任。
据久期财经,本期票据是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起息日为2022年4月26日,到期日为2025年4月26日,下一个付息日为10月26日。备证机构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公告称,该债券不在远洋集团境外债务重组的范围内。7月18日,远洋集团境外债务重组方案的主要条款,重组的范围涵盖现有债务工具,包括现有银团贷款、现有双边贷款及现有票据,未偿还本金总额约为56.36亿美元。
远洋集团同时公布了境外债务重组的进展:重组正在有序实施,而就英国重组计划的召开聆讯将如期于10月18日在英格兰及韦尔斯高等法院(简称“英格兰法院”)举行,届时将寻求英格兰法院颁令召开范围内债权人会议,以考虑及酌情批准(不论有否修订)英国重组计划。
远洋集团称,预计今年公司将产生28亿美元的现金,用于偿还新贷款及新票据。该预计是基于假设重组生效且远洋集团继续以持续经营的方式营运为条件。
澎湃新闻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远洋集团境外债权人小组(持有超过公司境外高级债25%总持仓)将全力反对远洋集团10月18日即将在英国法院举行的召集聆讯,债权人小组已经委任年利达律师事务所伦敦团队及英国御用大律师代表出庭提出相关问题及疑点,请求法庭延期召集聆讯时间并要求公司回应债权人疑虑。
知情人士表示,持有人小组的英国律师团队认为债权人小组有合理且有力的理由挑战重组方案目前的分组和其他不公平安排,并有较大几率成功干预英国法院重组计划流程,以迫使公司重新与境外债权人谈判,包括改善已推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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