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基金业协会看到一则处罚书,通篇看下来,有些私募真的是大胆,在各种私募规定底线来回横跳,每一条都要违个规,既搞笑又让人对某些私募合规展业产生怀疑。
近期,基金业协会对深圳南电下发处罚决定书。根据处罚书,深圳南电触及多条违规:1)作为一家私募竟然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一般私募募集起步价100万,而深圳南电向陈某某合作6年,合计募资64万。
2)刚性兑付,承诺投资者陈某某年化收益率10%,多个合同均有此表述。
3)侵占基金财产和客户资金,本来投资者转入资金应该是基金产品中,但投资者三次转账,最终南方贰号基金为空。
4)不配合协会自律检查,要么是不核查,要么不提供资料,要么直接不配合。
不过,深圳南电则一下五除六,全部撇清。其表示,陈某某是股东,并非投资者;保本收益函是陈某某自行打印;深圳南电没有侵占基金和客户财产;也没有不配合。
最后,协会认为,深圳南电存在股权代持、虚假合同、公章乱用等行为,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期限,对依法合规也缺乏基本认知,遂撤销其私募管理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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