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10月9日,阜阳两名驾驶员在进加油站时,因先后顺序发生纠纷报警。10月15日,记者从阜阳市交警部门获悉,一人因饮酒后驾车被罚款1500元,另一人因准驾车型不符被处罚款2000元。
当天20时许,在105国道阜阳市颍泉区闻集加油站,一辆拖拉机从路口驶进加油站,正准备靠近加油机时,一辆自卸货车从后面插队,抢先一步靠近了加油机。拖拉机驾驶人何某上前与货车司机李某理论,随后双方发生口角,互相指责,货车司机随后报警。
记者从监控视频看到,拖拉机率先驶进加油站,并准备靠向加油机,这时,后方驶进加油站货车,从左侧超车,靠近加油机停了下来,拖拉机排在了后面。随后,拖拉机驾驶员走向货车驾驶室,进行理论。
辖区派出所民警出警现场询问发现,拖拉机驾驶人何某有饮酒嫌疑,随后通知交警处置。经现场酒精含量测试,何某体内酒精检测结果为4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民警发现自卸货车司机李某也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持C1驾驶证,不具备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的资格,涉嫌准驾车型不符。
10月15日,记者从阜阳市交警部门获悉,何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李某因准驾车型不符(营运车辆),被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9分。
大皖新闻记者王振宇通讯员王鹏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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