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亏率“天花板”再创新高。
投资界-解码LP获悉,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发布《佛山市南海区蓝海科创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第六次征求意见稿)》,提出拟设立规模2亿元的佛山市南海区蓝海科创天使投资基金(简称“科创天使基金”)。
公告特别提及,将为基金建立风险容忍机制,允许基金出现最高不超过80%的亏损,一举刷新国资容亏率纪录。这是国资探索容错机制,主动接纳风险的又一实践。
佛山出手:最高容亏80%
先从这只基金说起。
根据《征求意见稿》,佛山市南海区蓝海科创天使投资基金是由南海区政府批准设立的,用于投资政策性基金,重点支持符合南海区“三高四新”产业定位的优质科创团队项目。其宗旨是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为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企业实施投资,助推企业快速成长。
具体来看,基金总规模2亿元,由区国有企业出资12000万元及区财政资金出资8000万元组成。基金期限为8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至于投资方向,则重点投资符合南海区“三高四新六集群”产业体系已注册在南海或国内外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落户南海区具有成长性的优质科技企业或项目。
《征求意见稿》格外强调了容错机制,展现出极高的包容性
基金坚持保护改革、鼓励探索、宽容失误、纠正偏差,建立和实行尽职免责容错机制。在基金管理人尽职调查到位、决策程序合规、未谋取个人利益、不存在重大失职行为的前提下,对项目投资亏损不作负面评价,基金管理人及相关投资决策、投资实施人员不承担投资亏损的有关责任,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行政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除外。
另外,原则上对单个项目的亏损或单个年度亏损,不作为对基金运营情况的负面评价。不涉及违法违规和其他道德风险的,如出现亏损的,应综合考虑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情况,参照“三个区分开”的原则,对“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相关主管部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予以尽职免责。
公告明确提及,将建立天使投资基金风险容忍机制,允许基金出现最高不超过80%的亏损纵观国内,这一数字刷新了国资容亏率纪录。
国资打开“容错”大门
关于国资容错机制的讨论由来已久。
早在2022年,安徽就曾印发《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合理设定风投创投子基金投资风险容忍度,按照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最高分别为80%和40%的投资损失允许率,对子基金整体收益进行绩效评价、审计评估。
近年来,随着国资成为一级市场出资主体,“容错”愈发走向话题中心。在过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及“零亏损“的红线,使其带有天然的风险厌恶特性,对投资失误容忍度低,与股权投资高风险背道而驰。常有相关负责人因避免问责而不敢出手,“宁可错过,不担过错”,更无法承担投早投小的风险压力,难以发挥“耐心资本”影响力。
与此同时,面临退出之困,国资LP追责GP、GP转而向企业发起回购诉讼的现象愈演愈烈,市场主体矛盾频发。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创投十七条”中提出,“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制度。系统研究解决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到期退出问题。”
于是我们看到,各地国资陆续展开对容亏机制的探索
不久前,成都高新区发布了“资助一种子一天使一创投一产投一并购”全生命周期投资基金运营体系,并针对种子、天使、创投、产投、并购基金等政策性基金设置了从80%到30%的容亏率,市场化基金的容亏率设置为20%;
紧接着,武汉发布《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基金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在投资决策程序完善的前提下,参股基金中,主投我市种子期、初创期阶段的亏损,容忍率可达60%;
同时,四川200亿母基金正式发布,四川财政公告称,分类设定基金投资损失容忍度、企业(项目)亏损率指标,特别是成果转化类基金,损失容忍度达60%;
还有湖北,提出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对省内科创天使类投资损失容忍率提高至50%,不对单个项目盈亏和短期收益进行考核;最新诞生的湖南省金芙蓉投资基金,也强调建立完善容亏容错机制,容忍正常投资风险,设置合理的容亏率,如科技创新类容亏率最高可达50%......
除了设置容亏率,广东、北京、苏州、西安、合肥、扬州、南通等地也出台政策,为产业基金探索容错机制,营造包容、宽松、灵活的创投环境。例如不久前,《湖北省国有企业容错免责事项清单(2024年版)》正式出台,列出10条容错免责清单。
上周,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一次强调,“要推动国资出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完善国有资金出资、考核、容错、退出相关政策措施。”
这一幕令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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