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后,不能再追加股东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2023)最高法执监25号
【裁判要旨】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股东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了依法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但相关主体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后,能否再以上述主体为被执行人继续追加其股东为被执行人并未明确规定。
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应当以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为限,追加股东的股东为被执行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而且,确定实体权利应由审判程序完成,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属于不经审判确定了被追加执行人的实体义务,本身已经扩张了生效裁判的效力,适度的扩张可以提升效率,但不能过度扩张。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应仅限于一次追加,不能连续追加股东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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