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为规范地名管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升城市形象,依照《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地名专家评审,公开征求意见,安庆城区部分道路命(更)名方案已经安庆市地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9月12日,安庆市地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该市城区部分道路命(更)名方案予以公告,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法使用道路标准名称。
大皖新闻记者蒋六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