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黄雀在后!》其实有些纠结,倒不是说观感,而是故事的发展,以及案件背后所囊括的“一种现实”。
由一起凶杀案串起的故事,一座酒庄门外,一位名媛车内被杀,酒庄内外在场几位相关人士都脱不了干系。但这个故事绝非阿婆“暴雪山庄”式模式,再加上这个片名还是有一些误导性的,我也以为是那种类型,所以一开始就猜错的方向。
电影是犯罪为题材,剧情也是以悬疑为推进,但同样不是大家认为的那种悬疑推理,就是警方调查案件寻找线索,且有的关键线索的发现,有些许的偶然性。
影片真正想要呈现的内容,在于案件背后的那些事。
其实是一个故事里,包含了三个发生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案件:
★十字路口交通致死逃逸案
★小混混为财杀人案
★“黄雀”酒庄名媛被杀案
而如果深挖每起案件背后的那些琐事,甚至又能牵扯出一两件违法之事,勒索、高利贷、伪证……那就更多了。
所以这个故事其实挺难呈现的。
电影的线性叙事里,就是一系列社会案件(包含了违法与犯罪)的大串联,每起案件,又不复杂,最多也就是《法治进行时》级别,对于警方来说相对容易侦破。
主线三大案件,都有各自的诱因,且非常具有代表性——黄、赌、毒。
这些案件串联在一起,最终就像一张无形的网一样,大案子里套小案子,让这些案件产生联系的、这个“无形之网”的每一根“线”,都是人情世故。
案件的发展,都是源于情感关系。
没错,就像日系悬疑作品,分为本格派与社会派一样,《黄雀在后!》其实更像社会派,只不过不是挖掘人性,而是展示社会关系,以及凌驾于法理之上的情感误区。
这使得案件最终呈现出来的模样,从《法治进行时》升级到了《今日说法》,或者说值得罗翔老师单独开课分析了。
或许就像袁文山(冯绍峰 饰)身边那位小警察一样,初出茅庐涉世未深,侦破工作一马当先,但案件水落石出之后却一脸愁容,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很不理解。
该片算是非常典型的普法电影了吧,我们简单展开一下。
(如下有剧透)
每起案件的产生由头,都是违法事件。
★张海宇饰演的徐刚,本来是个本分的打工人,但在无意中,染上了毒,导致倾家荡产,还借了高利贷,无法偿还被债主追打,最终他不得不铤而走险,接下朋友委托的一宗买凶杀人的“生意”,目标是名媛关秀英。
这是“毒”,违法。
★郑卫(黄觉 饰)与肖亚珍(陶虹 饰)本来是一对恩爱的夫妻,且有一个学业将成的儿子,可谓幸福美满。无奈郑卫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夫妻关系急转直下,在破裂的边缘。肖亚珍在一个雨夜失手撞死了债主,然后逃逸,这一切被关秀英偶遇,以此为要挟。
这是“赌”,违法。
★一个厨师在夜店认识了名媛关秀英,在她身上花了大把钱,他身居要职的叔叔去找关秀英交涉,没想到也深陷其中,还被“仙人跳”拍了视频,进而勒索。厨师为了叔叔也为了自己,决定买凶杀人,找得就是徐刚。
这是“黄”,违法。
可见,三起案件的诱因,都是非常典型的违法事件,最终导致关秀英死亡,而上述三方势力,都有行凶的可能。
此外,随着故事的拓展,又牵扯出核心动机以及一条支线线索。
★关秀英为什么要去勒索,一次有目的性的仙人跳拍视频,一次偶遇的交通肇事逃逸,她都将对方的把柄牢牢攥在手中,去索要不菲的金额,一切目的还是在于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电影里表达的很明确,她与前夫离婚之后,后者对孩子不好,爱子心切的她,想要带回孩子,却被对方狮子大开口,一个七位数的金额,导致关秀英必须去找钱,才有了上述动机。
这是“敲诈”,也是违法。
★另外一个支线,就是涂松岩饰演的李海。起初我在复盘剧情的时候,一开始不太明白这个角色存在的意义,因为他完全游离于上述三方势力。后来才反应过来,这个角色其实是突破口,引导了故事的发展。
警方在调查关秀英死亡现场时,有目击者看到一辆车离开,最终查明车主就是李海。
在李海的证词里,牵扯出了徐刚与肖亚珍,他与后两者都相识,随着故事的发展,原来李海一直爱慕肖亚珍,在得知肖亚珍与丈夫郑卫要在黄雀山庄签订离婚协议,他是带着示爱心上人的目的,来到这里,却目睹案件发生的经过(这就是我说的“巧合性”)。
在关键证词上,这位做了伪证,还是违法。
至此,电影整体的故事,大致明了,而在最后阶段,还有一次关键反转,找出了关秀英之死,真正的原因,才是耐人寻味之处,这里就不剧透了。
可见,电影的出场角色众多,几起案件相对来说并不复杂,但相互缠绕,才导致错综复杂。好处在于电影叙事还是非常清晰,不至于找不到头绪。
进一步来说,电影中几位主要角色,都不是清白的。在关键节点上,他们都是加害者,但同时也是被害者。他们都是了由于情感的维系,才铤而走险走向犯罪,最终酿成悲剧。
这些群像化的角色中,无论何种阶层,都有一个共同点——没有安全感。
这个“安全感”是建立在当代社会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础上,离异的名媛、欠高利贷的打工族,摇摇欲坠婚姻关系,建立在金钱上的雇佣关系,所有一切社会关系,就像是风中的蜡烛,那样的飘摇不定。
正因安全感的欠缺,他们所有人能“抓住”的,就仅剩情感关系了,这是维持他们走下去的关键。说白了,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TA”。
电影最后那句台词很有代表性“别让爱突破法理”。
这是电影的核心观点,三起案件产生的动机,都是违法事件。但他们如果能够悬崖勒马,去寻求法律帮助,事情不会演变成如此失控的局面。
但恰恰是他们都没有“安全感”,能抓住唯一的“稻草”就是所爱之人,所以才以爱为名的罔顾法律,在情、法之间的来回交织,酿成更大的悲剧。
这就形成了一个无解的悖论。
最后多说一嘴,这类现实题材的犯罪电影,与传统悬疑片的区别,就是在于对案件本身的区别方式。
举个例子,那就是吴宇森《英雄本色》与林岭东《龙虎风云》的区别,一个暴力美学,江湖情义是驱动;一个写实暴力,江湖情义是陷阱。
传统犯罪悬疑乃至推理电影,之所以能形成观影上的爽感,主要是因为两方面的缘故,一是赋予角色意义,代表正义或邪恶的对比明显,侦探足智多谋,罪犯狡猾布局,二者形成对冲;二是具体到技巧上,注意营造推导犯罪的过程的,用剪辑和气氛烘托,犯罪是被修辞的,所以会产生观影爽感,比如《看不见的客人》。
而现实类犯罪电影则比较实在,犯罪即是犯罪,并无意营造什么修饰,反倒最爱刻意放大犯罪动机的脱力之感,就是浸染在现实中冰冷与残酷,观影上爽感欠奉,反倒是有着一定的沉浸感,甚至略有压抑,故事结束之后,略为陷入沉思。
其实《黄雀在后!》这个剧本,这些案件,如果放在当年港片里,就是很典型的cult电影,《三狼奇案》 《孽杀》那种。
只不过本片对于各种犯罪事件都没有正面展示,而是着重突出了背后的故事,导致悲剧产生的原因,从而成为一部相对正统的普法电影,商业性更强一些,这样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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