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大风新闻,近日,陕西西安中院发布《布告》,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史泰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4年3月21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澎湃新闻报道,《布告》显示,故意杀人、劫持汽车、盗窃犯史泰龙,又名史龙龙,男,28岁,1995年11月2日出生于陕西省彬县,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彬县城关镇公刘街,暂住西安市二环北段某小区,2012年8月27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15年12月16日被假释;2017年9月3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撤销假释,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2019年12月21日刑满释放。捕前系农民。
2020年7月14日18时许,罪犯史泰龙和肖丹(另案处理)来到西安市雁塔区某小区,撬门入室窃得项链4条、手链1条、戒指1枚。7月24日11时许,民警在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西地铁站出口抓获史泰龙,并在其租住处提取到尖刀等物品。
史泰龙提出配合抓捕肖丹,民警驾车押解其到肖丹居住的西安市未央区官园中央小区外路边,辅警张某某(殁年21岁)、崔某某(时年33岁)留在车内看管史泰龙,其他人员下车准备抓捕肖丹。
24日15时许,史泰龙遂趁张某某、崔某某不备,取出车上所放涉案物品中的尖刀,连续捅刺张某某胸部和崔某某左臂等处,致张某某因心脏、肺脏被刺破失血性休克死亡,崔某某轻伤二级。史泰龙随即逃离,并劫持被害人计某驾驶的雪铁龙汽车,驾车继续逃跑,途中与他人汽车发生碰撞,后逃逸至一地下停车场弃车。
2020年7月24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20年7月24日13时许,我局便衣大队民警辅警带入室盗窃嫌疑人史某某前往其作案同伙住地抓捕时,嫌疑人史某某趁看管辅警不备,用刀将两名辅警刺伤后逃脱。我局正组织警力全力开展抓捕工作。
不久后,警方又发布通报称,2020年7月24日下午刺伤高新分局便衣大队辅警的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已于25日凌晨抓获。审讯正在进行中。
《布告》显示,西安中院作出判决后,罪犯史泰龙不服,提出上诉,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史泰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2024年3月21日将罪犯史泰龙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华商报大风新闻、澎湃新闻、西安高新公安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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