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央行山东省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因违反征信机构管理规定,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承诺,山东省信用金桥中小企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山东省信用金桥中小企业公司)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4万元,罚款1万元。
上述处罚作出的决定日期为今年8月30日,公示期限为1年。天眼查数据显示,山东省信用金桥中小企业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3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初孔刚,股东为初孔刚和初钰锵两名自然人,分别持有85%、15%股权。
数据显示,上述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一般项目:企业征信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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