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据广西高院,2017年,广西的周丹(化名)被确诊为卵巢囊肿,后在医院进行手术,住院5天后出院,出院后未有复发或后遗症。2021年10月,郭锐(化名)、周丹二人经人介绍认识后,很快确定恋爱关系。期间,周丹未告知郭锐其曾患有卵巢囊肿的病史。同年12月31日,二人回老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进行了婚前医学检查,结果均显示正常。婚后,郭锐与周丹便共同前往广东工作并生活在一起。可婚后不久,2022年7月,周丹因身体不适,在多家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与治疗,经多方确诊患成人型双侧卵巢颗粒细胞瘤,治疗需要切除子宫和双附件。郭锐认为周丹婚前刻意隐瞒严重病史,该疾病将导致无法生育,给其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以及精神打击,以周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为由,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事实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郭锐作为疾病患者的配偶,郭锐一时无法接受周丹患病的事实,就想起诉离婚,法院不应认定“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对于罹患重症的妻子,郭锐应该给予多些信任、关怀、体谅和包容,共同努力经营夫妻关系,故判决驳回郭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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