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8月20日发布的《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870号建议的答复》,公布了国家卫健委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所提《关于制定相关法律规定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的建议》的相关内容。
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介绍,2008年国务院公布实施《护士条例》,2020年对该条例进行修订。
《护士条例》明确了护士的权利、义务及执业规则,以及医疗机构在保证护士人力配置、维护护士合法权益、加强护理管理方面的职责,对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医疗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授予护士处方权尚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护士按照工作职责可以为患者提供饮食、运动、疾病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指导。
答复中指出,“针对您提出的授予护士处方权的建议,我委将适时开展专题研究,对国内外情况进行研究梳理。结合我国国情,对授予护士处方权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包括职责定位、执业形式、相关培训、服务内涵等内容进行系统研究,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适时修订相关法规,制定完善相关政策。”
图片《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870号建议的答复》。图源: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
2024年1月1日,深圳正式实施《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规定,深圳市专科护士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授权,在专科护理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按照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目录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这也意味着,深圳在全国率先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
深圳发布消息,在此之前,伤口感染患者在专科护理门诊换药时,需反复跑医生、护士诊室开化验单、取样本、看化验结果开药、换药。明年起,专科护士可开具检查和外用药,一站式解决患者伤口换药问题。
据深圳市护士协会会长吴惠平介绍,专科护士是在特定专科领域、具有熟练的护理技术和知识、完成专科护士所需要的教育课程,考试合格的护士。“此次深圳是向专科护士开放处方权,并不是所有普通岗位的护士。”吴惠平说。
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部分市民有医疗安全方面的顾虑。对此,吴惠平认为,《办法》是经过业内多轮专家论证的结果,是比较安全的。专科护士也有严格的准入门槛。《办法》规定,在深圳参加专科护士培训需满足本科以上护理专业学历等三个条件。
法治日报消息,专家认为,在医生人力资源不足的背景下,给专科护士开放部分处方权,能最大限度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也能让护士得到社会更多的尊重,增强护士的职业认同,拓展护士的职业范畴。但专科护士拥有部分处方权,既是权利也是责任,其拥有的部分处方权的范围、程度以及相应的协商监督制度、责任分担方式等亟须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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