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6日,湖南长沙小学教师宋某明使用三角尺砸伤该校四年级女生刘某某,导致后者颅脑损伤接受开颅手术。红星新闻从刘某某家属处获悉,今日(8月16日),宋某明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案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6日,刘某某的父母均旁听了庭审。庭后,刘某某的父亲刘先生向红星新闻介绍,今天庭审最主要的争议焦点是,宋某明是否系故意实施的伤害行为。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受访者供图
刘先生介绍,检方表示,被告人宋某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上,宋某明及其辩护律师表示,宋某明系过失致人重伤,“三角尺先砸到桌子上面,再反弹到刘某某头上。”为了佐证这一主张,辩方还称,宋某明系教师,此前获得过相关奖项,且本案发生之前也没有违法犯罪行为。
最终,检方在庭上建议量刑6至8年。16日晚上7时左右,法庭宣布休庭。
“我希望伤害我孩子的凶手能被顶格量刑。”刘先生对红星新闻表示,“因为不仅犯罪情节恶劣,他事后也没有悔罪之心。”
据报道,检方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宋某明是长沙博才梅溪湖小学在编教师,负责2003班的课后服务。
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宋某明来到长沙市博才梅溪湖学校南校区宏利楼一楼四年级2003班教室,发现教室内30余名学生一直在吵闹,经宋某明提醒后部分学生仍未改正。其中,一名学生因为玩娃娃玩具被宋某明没收,一直央求宋某明返还。
宋某明持教鞭要求该同学返回座位,但该同学返回座位后仍与宋某明进行理论。加上其他学生吵闹,宋某明持教鞭在讲台上敲了几下后便走出了教室。
不久后,宋某明返回教室将讲台上的桌子掀翻以震慑学生。随后,宋某明将教室内放置的一白色硬塑料三角形教学尺子折断后,用力将半截尺子砸向前述玩娃娃的同学所在方位。尺子最终砸到了坐在前排的刘某某额头,导致其当场流血不止。宋某明立即将刘某某送到校医处进行处理。因伤势严重,刘某某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1065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