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保险综合报道】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各财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短期健康险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财险公司全面自查其短期健康险业务,特别是与“保险+医药”合作中的违规行为。此次自查工作旨在进一步规范短期健康险市场,切实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在近期开展的现场检查及数据延伸排查过程中,监管部门发现部分财险公司在与互联网医院、健康科技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等相关机构的合作中,通过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承保了确定将发生的、损失程度确定的既往病医药支出。这一行为导致财险公司实质上成为了有关机构给患者发放购药补贴、促销药品并获得销售提成的通道方,严重违背了保险的基本原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表示,尽管“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在产品设计责任上略有差异,但其本质仍属于“药转保”的范畴。通过这一模式,保险公司扮演的是“支付通道”的角色,即通过保险理赔完成药费支付,实现药费向保费的转化。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原副主任李文中进一步指出,保险公司之所以愿意参与这类业务,主要是因为业绩考核评价中特别重视业务规模。然而,这类业务不仅难以带来盈利,甚至可能导致亏损,且容易引发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各财险公司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保险原理、失去保险或然性的短期健康险业务,并在8月31日前报送自查报告。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是否存在承保确定发生的保险事故,不符合保险基本原理;是否存在业务全流程被动受制,保险公司无法控制风险;是否存在通过人为调整理赔等方式营造符合保险射幸原理的假象,刻意规避监管。
事实上,这并非监管部门首次对短期健康险中的“药转保”行为进行整顿。近年来,随着保险业与医药行业的深度融合,部分险企为了片面追求业务规模,不惜采取“伪创新”手段,导致市场乱象频发。2021年以来,监管部门已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互联网健康险业务进行全面下架或叫停。
监管部门强调,任何业务模式都不能违背保险基本原理,保险公司应在业务创新过程中坚持风险保障的基本功能与属性,真正为客户提供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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