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其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
公告显示,近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南万聚盈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与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万信金石(南京)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共同投资设立“万信金石(南京)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
该基金的募集规模为人民币22.34亿元,主要用于收购万科的两家下属子公司主要持有的北京旧宫万科广场和深圳龙岗万科广场资产,同时存在经营性物业贷款等负债。该基金将聘请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信金石担任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运营等相关工作
万科下属子公司万聚盈通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深圳万科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24,215.7万元,合计占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的比例为56.05%。
万科有权按照《有限合伙合同》约定将其中不超过36.05%的认缴份额转让给后续投资人。
万科表示,公司下属子公司参与投资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是落实公司“一揽子方案”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公司聚焦主业、瘦身健体,构建面向未来的、战略的、可持续的资产证券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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