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扰外卖平台运行获刑三年二个月
骑手把网络游戏中用来作弊的外挂软件原理应用于外卖平台,帮助自己实现自动抢单,扰乱外卖平台的配送规则和运力的科学调度。经浙江省新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
卢某是一名新加入的外卖骑手。在跑外卖时,他发现自己很难抢到订单,收益不高。就在一筹莫展之际,卢某无意中得知了一个可以提高跑单收益的抢单外挂。骑手安装外挂后,可以自行设置订单距离、价格等参数,外挂便能够自动抢到优质订单。
卢某想到自己本身具备一定的编程技能,便开始学习如何使用外挂抢单。经过深入学习,卢某发现制作外挂软件对自己而言并不复杂,便打算通过“自产自销”抢单外挂软件赚钱。
仅用了1个月时间,卢某就制作好了抢单外挂软件,并开始在微信上销售该软件及卡密。为了增加销售量,卢某发展了一些代理进行分销,推出“月卡”机制吸引客源。除此之外,卢某还多次对软件进行更新升级,以逃避外卖公司对抢单外挂的查处。
2023年11月,新昌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时,发现了卢某涉嫌犯罪的线索,遂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该院依法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经鉴定,卢某自制的外挂软件可以自定义配置物品重量、配送距离、刷新频率、配送该订单所得报酬的范围等内容,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订单,并自动抢单。外挂可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获取数据,干扰和破坏正规外卖软件的正常运行,属于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经查,2023年6月至11月期间,卢某销售外挂软件的金额共计17万余元。
顺着卢某的犯罪线索,新昌县检察院还将以卢某为源头的外挂软件制作者及其下级销售代理一网打尽,涉案人员及相关犯罪线索目前均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今年5月30日,新昌县检察院以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对卢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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