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于未“燃”! 会同公安开展清明节前防火安全宣传

湖南公安2024-04-02 09:30:52  107

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烧香、焚纸祭祀等民俗活动频繁,为确保节日期间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御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3月29日,会同县公安局坪村派出所联合森林公安堡子派出所及坪村镇政府工作人员在乡镇街区以及群众家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营造“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浓厚氛围。

在坪村镇集市,民警针对清明节特点和当地的祭祀风俗,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耐心讲解相关消防安全知识,倡导人们采取文明安全的祭奠方式,以减少因烧纸、焚香、点蜡等引发的火灾事故,同时向群众讲解遇到火灾如何报警、如何处置初期火灾、灭火的基本方法、灭火器材的使用和逃生自救等防火灭火基本常识。

工作人员还在路口显眼处、民俗用品店门口张贴海报,方便群众阅读。

随后,民警进村入户,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耐心细致地讲解森林防火安全常识,积极引导辖区群众进山祭祀不带火种、不带纸钱,以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等环保、安全的祭祀方式,表达对故人的哀思和敬仰。

ARBOR DAY

应急科普

一根火柴便可毁灭整一个森林

野外用火稍有不慎

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为有效防范

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倡导绿色文明、低碳节俭的

现代祭扫新风

我们应做到

↓↓↓

森林防火“十不要”

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三、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七、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不要在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要在林区内狩猎

十、不要让老、幼、弱、病、残参加扑火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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