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1日讯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300265.SZ)7月3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忠、财务总监陈建旭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根据调查,2023年9月,通光线缆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其关联参股公司江苏海通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达)提供650万元借款,因海通达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情况同比例提供资金,上述借款构成了上市公司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上述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忠、财务总监陈建旭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通光线缆、张忠、陈建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通光线缆于2011年9月16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光纤光缆、输电线缆以及装备线缆三大类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有高频用通信电缆、航空航天用耐高温电缆、特种光电缆、光电连接器、光电缆组件、EWIS布线设计及综合线束产品。产品涵盖了电子、航空、航天、兵器、船舶及民用通讯领域。
2024年一季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约4.55亿元,同比增长26.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105.2万元,同比下降68.46%。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9900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