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的,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支付,均作为当期。
以发生作为前提。实际发生和实际支付有争议。有错位问题。
1..某企业2018年7月发生了一笔属于当期的咨询费。
(1)借: 管理费用
贷: 应付账款—某某事务所。
(2)附件有合同,有发票。
2019年税务局检查发现,上述会议款项一直没有支付。
2..税局决定。
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可以扣除,上述款项,没有支付,不得税前扣除。.
3..增值税要的是真实,可以抵扣,跟给不给钱无关
4..所得税按实际支付。支付代表着相关性,合理性,真实性。实质大于形式
实际发生≠实际支付
实际支付≠实际发生
5..发生矛盾时,应该是先支付,再发生。(支付代表所有权已发生转移)
6..增值税看三流,所得税看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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