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旅居日本神户王子动物园的大熊猫“爽爽”,因为严重的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这是又一头在日本死亡的大熊猫,为什么说“又”呢,因为死在日本的大熊猫至少有四只了。
我们的国宝死在了日本,日本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大熊猫蓉浜1992年9月4日出生于成都动物园,1994年9月6日移居日本和歌山白浜野生动物园。1997年7月17日,蓉浜在和歌山动物园去世,年仅四岁。
大熊猫梅梅1994年8月31日出生,2000年7月7日移居日本和歌山白浜野生动物园。2008年10月15日,梅梅因病在和歌山动物园去世,享年14岁。
大熊猫龙龙:在2010年9月9日于日本神户王子动物园因麻醉采精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呕吐物误吸入肺部而窒息死亡。
这些都是网上的公开数据,再加上大熊猫爽爽,日本已经养死了至少4只中国大熊猫。
大熊猫是中国的国宝,同时也是全球濒危物种,因此中方通常会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共同负责大熊猫的保护与研究工作。
目前,包括日本、美国、奥地利、泰国、西班牙、澳大利亚、英国、法国、新加坡、比利时、马来西亚、韩国、荷兰、德国、印尼、芬兰、丹麦、俄罗斯等18个国家的22个动物园与中国在大熊猫保护上有合作。
这些合作通常是以科研为目的的租借,既然是租借,那么就会有详细的租借协议。我们可以从租借协议上得知一些信息。
根据网上的大熊猫租借协议,租借每只大熊猫每年需向中国支付50至100万美元的租金。这笔钱并不包括30万美金的饲养费、60万美金的运营管理费、60万美金的研究训练计划费。如果大熊猫产下幼崽,租借方需支付额外的费用,通常是60万美元,且幼崽3岁以后必须回国。如果在租借期间,大熊猫非正常死亡,接收方通常需要向中国支付赔偿金。根据可获得的信息,这笔赔偿金的金额可能是50万美元。
然而,具体金额可能会根据不同的租借协议和具体情况有所变化。在实际操作中,还会涉及到对非正常死亡的具体定义和责任的判定。如果有人为过失导致大熊猫死亡,接收方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赔偿。例如前面提到的大熊猫龙龙,就是因为日本动物园的操作不当,导致龙龙的惨死,后来赔了五十万美元,并且中方没有再安排大熊猫过去接班。
这次大熊猫爽爽已经29岁高龄,相当于人类的百岁老人,而且是死于严重的心脏疾病,日方并无明显过错,所以从协议的角度来说,并不需要赔偿,只需要将大熊猫的尸体运回中国,并出具详细的尸检报告以证明其死因。
中日关系一向比较敏感,中国为什么要多次租借大熊猫给日本呢?为何日本又愿意花费高价租借中国的大熊猫呢?
大熊猫作为中国的国宝和和平的象征,在中国近代外交史上,大熊猫扮演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中日关系在这些年里起起落落,大熊猫在这其中也是出了不少力的,具体细节不便多说,大家可以自行了解。此外通过租借大熊猫,中方也能赚点钱,从而能够更好的保育大熊猫。
虽然租借大熊猫的花费很高,但日本却稳赚不亏。日本人对大熊猫的喜爱是众所周知的,一只大熊猫所带来的门票收益,远远高于租借和养殖费用。
2017年,大熊猫香香在上野动物园出生,引发了巨大的关注。公众参观香香的中签率达到了46:1,表明了人们对于能够近距离看到大熊猫的极大热情。在非节假日,人们愿意排队40-50分钟,甚至在节假日排队时间可达三小时,只为了看一眼大熊猫。香香出生后,上野动物园的入园人数从384万增长到418万。
有数据表明,大熊猫“香香”为东京带来的经济效益可能达到600亿至650亿日元,在日本,各种带有大熊猫元素的商品都非常受欢迎,从食物、衣服到小礼物,熊猫的形象无处不在,一切与大熊猫有关的东西都让日本人着迷。
日本人对大熊猫的热爱,无疑为这些国宝级的动物带来了极高的关注度和保护价值。对于日本来说,大熊猫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民众的热情,使得他们愿意继续投入大量资源,为大熊猫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医疗保障,所以中国的大熊猫在日本过的还算不错,起码比美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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