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
限公司济南分行因掩盖不良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事实,遭到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对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作出行政处罚50万元的决定。
同日被处罚的还有齐商银行两名高管。张振焱时任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副行长,司彦江时任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两人都对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掩盖不良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对两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这并非齐商银行济南分行首次被罚。一年前,原山东银保监局公布的罚单显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为建筑类企业办理票据贴现变相为房地产企业融资、违规向建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未按工程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严、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向不符合授信条件企业发放贷款且风险管控缺失,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原山东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对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处罚款28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4.121792万元。
记者:杜林校对:杨荷放编辑:刘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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