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乐清的陈女士因父亲病故,摆了两桌酒席,结果被罚5000元,其父骨灰遭暂扣。乐清市民政局表示,“5000元不是罚款,是丧事简办的保证金,不属于政策,(而是)属于村规民约。”殡仪馆有工作人员表示,“钱去哪了殡仪馆真不知道。”
办个丧事,只是摆了两桌酒,就被罚(或者所谓的“暂扣”)5000元,还扣留去世老人的骨灰3个小时,如此移风易俗,未免太简单粗暴。没有政策依据就敢随意罚款,遭到质疑就说是“村规民约”,甚至谁都不知道这些罚款去了哪里,这是谁给的权力?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一种方式,其初衷在于激发老百姓主动参与文明办事的热情。以村规民约为由擅自罚款,不符合现代社会治理的理念,甚至可以说是剥夺民众的权利、侵夺民众的财物。
家里老人过世了,肯定会有亲朋好友来帮忙,作为当事人,事后吃顿饭,这是完全正当、正常的人情往来,怎么会跟“陋习”扯上关系?又凭什么罚人家5000元?移风易俗并不意味着要把一个人、一个家庭与这个社会的所有联系、往来都切断。
根据乐清丧事管理“五个不超”规定,“丧事活动期间平时用餐仅限于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且不超过5桌,不变相搞流水席,倡导不置办出殡酒席,如需置办,酒席总数不超过20桌。”就算以此对照,陈女士摆了两桌酒,并没有超出规定,罚款从何说起?
当地街道办和殡仪馆称,遗体运往殡仪馆之前可以摆酒席,之后就不允许摆了。且不说这样死抠细节的“附加罚则”是否合情合理、是否会给老百姓增加额外负担,即便真要执行,也应明白公开,让群众事先都清楚知晓,而不能自行掌握、随性执行。那样的话,罚不罚、罚多少,岂不是全凭有些人一张嘴?
明明已有“五个不超”,当地还要另设规定,这等于是不告而诛,既缺乏权威,也不可能获得公信力,反倒会让百姓切身感受到“土政策”的滥权与恶劣。
事实上,无政策依据的罚款,非但不会降低群众办丧费用,反而会加重负担。如此“以罚代管”,简单粗暴整治民间办丧事,也会把移风易俗异化为罚款,从而暴露出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在治理上的随意性、逐利性,并不足取。
据媒体报道,乐清从2017年就开始向“千年陋习”宣战,先后出台了15项减免措施,群众办丧费用显著降低。治理办白事的铺张浪费,引导村民摒弃陈规陋习,倡导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本来是好事情。但凡事不能走极端,移风易俗更不能急于求成、一步到位,只能循序渐进,逐渐让群众改变观念、形成共识。
每个人都终将故去。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固然不值得提倡,但举行一些基本的仪式,让生命既有尊严又合乎现实,本身就是一种以人为本。起码摆两桌酒席,请前来祭奠的亲友吃个饭,何错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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