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大连市商务局网站公示《第二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信息公示》,722位消费者情况向外公示。大连市商务局称,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时间从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22日-7月26日。
由本市五部门印发的《大连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实施细则》显示,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7000元。报废注销1辆旧车限补助其所购买的1辆乘用车新车。
记者了解到,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个人。此次补贴只针对个人消费者,不含单位用车。此次补贴只针对乘用车,不含商用车。《细则》中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客车。《细则》所称“新能源乘用车”是指依据《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9407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