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7月22日通告称,吴某某、傅某某等人因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规定,买卖、出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被列为违规行为当事人,相关小客车指标被作废,同时三年内不得提出小客车指标申请。因案件涉及的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已被使用并完成了车辆登记,北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依法撤销了案涉车辆的机动车登记。
目前,北京市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小客车指标须通过普通指标摇号、个人新能源轮候、家庭新能源积分排序或申请更新的方式获得。违规买卖、出租承租、出借借用“京牌”存在车辆财产损失、指标作废等风险。
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员介绍,首先,签订的小客车指标租售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其次,自己出钱买车但使用他人指标并将车辆登记在他人名下,可能面临车辆财产被私自出售、抵押的风险。如果登记的车主存在债务纠纷被法院强制执行,车辆可能被查封、拍卖;指标租售行为经公安、司法机关查实后,车辆将被撤销登记,不得上路行驶或转让。对于小客车指标持有人来说,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车辆由他人长期使用,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面临承担事故责任的风险,同时指标租售行为一经查实,小客车指标将被作废。
近年来, 北京市持续开展小客车指标租售问题治理。北京市交通委提醒,以任何形式买卖、出租承租、出借借用小客车指标的行为均涉嫌违规,切勿轻信不法中介的相关宣传或承诺,以免遭受财产损失、面临法律风险。(记者张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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