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年间,有个著名的府院之争,在府院之争中,孙洪伊挟总统黎元洪以自重,徐树铮倚总理段祺瑞以为抵制,两人皆视对方为仇敌,几乎无时无事不发生冲突,并且这些冲突还都相当激烈,乃至于“短兵相接,日在火并之中”。
孙洪伊抓住段方把俩,穷追猛打,并向段祺瑞提出辞呈。徐树铮忍无可忍,对段祺瑞说:“姓孙的太狂妄了!他想胁迫总理,我看干脆批了他的辞呈,把这个害群之马赶出内阁。”
孙洪伊得理不饶人,段祺瑞偏偏还不能赶他走,其直接原因是总统府和国会的一些人正借机大做文章,黎元洪还特招孙洪伊前去见面,对其大加慰留。
毕竟是自己理亏在先,黎元洪又作此表示,段祺瑞于是也不得不对孙洪伊进行了慰留。
孙洪伊有了面子,这才答应收回辞呈,但又迫使段祺瑞答应对院秘书长的权限进行限制,其中包括不能对内阁会议的决定进行擅改,以及政府命令必须由国务员副署后,才能送总统府盖印发表等等。
此次冲突的结果,徐树铮受到了重大打击,此后他与孙洪伊的争斗便开始表面化,而且呈现出逾演逾烈之势。
孙洪伊上任后,一度想安插自己的人当京师警察总监。京师警察系统虽隶属于内务部,但对总监这样高级别官员的任免,必须得到总理的认可才行。
段祺瑞怎么可能让孙洪伊随心所欲地布置自己的势力,他的提议理所当然地遭到了拒绝。
孙洪伊安插不了总监,又把主意打到了部内。早在未入阁之前,他的“夹袋人物”也就是亲信和存记备用之人就有一百五十多人。这些人都要进行安置,孙洪伊就以整顿内务部为由,裁减了原有的一批高级部员。
部员们突然丢了饭碗,恨不得找人拼命。徐树铮见有机可乘,遂鼓动他们上诉平政院。
平政院即后来的行政法院,主要负责监察行政官吏的违法和不正当行为,原肃政厅即为其下属机构。接到有关内务总长违法裁员的投诉后,平政院裁决原告胜诉,并要求孙洪伊限期撤销解职令,准许被解职部员重新回部上班。
平政院是根据袁世凯时代的“民三约法”设立的。孙洪伊紧紧抓住这一点,认为平政院的存在本身是否合法还存在疑问,所以拒绝执行该院的裁定。
徐树铮见状,赶紧与段祺瑞商议,拟定了一道执行平政院裁定的命令,准备送府盖印。可是按照新规定,命令须由孙洪伊副署,而孙洪伊拒绝副署。
平政院听说自己的裁定竟然不能被执行,顿觉大丢脸面。他们请段祺瑞主持公道,说:“如果平政院真的不合法,请总理立即下令解散。如果是合法的,为何判决不能生效?”
平政院方面还声称,倘若孙洪伊继续拒绝执行裁定,他们将集体辞职。
段祺瑞把孙洪伊叫来,让他无条件执行裁定。孙洪伊却抵死不肯,还公然对段祺瑞进行顶撞。段祺瑞勃然大怒:“你这是结党营私,滥用私人!平政院的判决我看很合理,难道你还无法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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