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18日讯(通讯员 高孟莹 记者 赵彦阅)近日,青岛中院与平度法院上下联动,协作执行,综合运用强制措施,成功办理一起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王某在平度市经营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登记名称为某咨询公司,但其使用的教育品牌侵犯了福建某公司的知识产权,福建某公司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某咨询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福建某公司损失共计10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环节,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责令其限期内履行义务,但王某拒不履行且拒绝接听电话。执行法官多次前往王某位于平度的经营场所及家中现场调查,均吃了闭门羹。为彰显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惩治、打击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青岛中院与平度法院发挥两级联动执行优势,决定对王某实施司法拘留。
6月27日,按照预定方案,执行干警先后赶赴被执行人的经营场所以及王某的住所地,均未发现其踪迹。就在此时,申请人提供线索称王某已返回公司,执行干警立即返回。到达公司门口后,为防止被执行人再次逃脱,三名执行干警快速守住周边出入口,其余六名干警立即进入搜查,依法将王某拘传至法院。
到达法院后,王某哭诉称自己是由于公司前任负责人的欺骗才接手了这个烂摊子,认为自己也是受害人,因此不同意赔偿全部数额。执行法官对王某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并告知王某与公司前任负责人之间的纠纷可另行诉讼解决。在两级法院联动执行的强大威慑下,王某认识到拒不执行判决行为的严重性,现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当天将全部案款交齐。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该案通过两级法院高效协同联动,成功执结涉企纠纷,有效保护了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是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蓝色风暴”交叉执行行动的重要实践。下一步,平度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持续提升执行质效,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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