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表姐,多年前在一家老国企工作,后来企业私有化,她和19位同事作为企业员工成为改制后公司的股东,国家也不再给补偿。大家有点乌托邦精神,平均主义:20个员工,每人5%。
当时姐姐问我的意见,我说,如果觉得前景不明朗,可以把自己的5%直接卖了~如果觉得有前途,就舍得花钱,把别人的股权收了,最好过半数。
如果20个人,平均主义,后面肯定有麻烦~姐姐认为不会,大家过去处得不错。
于是,20个股东,确定了三个核心人员当董事、总经理、副经理、财务。
几年下去,几届董事都因为贪钱而下台。这届董事长更是完全把持了公司,还分化了股东,有部分人支持他;另外一部分股东反对,但又无法达到多数比例。
最近公司再起波澜,姐姐问我怎么办?我给出了几个建议,可以通过诉讼来追究高管的责任,但又不了了之:不少股东认为自己只有5%,没必要去起诉、惹官司~
就是这样:公司股权过于分散,就容易遇到这种问题~单个股东利益太低,于是有机会担任董事、高管,往往会通过管理人报酬等方式,在前端获得利益。
到了要维权,因为每个股东比例太低,大家又都不想出头,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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