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李国魂: 统一解答关于转融券和融资融券的五个疑问

李国魂2024-07-11 02:47:48  68

58万元是具备转融券和融资融券资格的门槛

今天证监会决定暂停转融通和提高融资融券资金担保比例。这是新任证监会主席吴清上任以来推出的又一个深受中小投资者欢迎的重要举措!

随后有不少粉丝读者朋友对我说,感到有些发懵。要求我做出一个比较详细的解释说明。实际就是没有搞明白转融券和融资融券的区别。实际上,这是我国股市的两个不同的股票供给制度安排。今天的这篇文章,就作为我回答各位的答卷吧!

第一,这是两个不同的供给安排

一是融资融券。统称两融。这一次没有停,只是提高了资金担保比例。

二是转融通。就是转融资和转融券。推出的时间比融资融券业务要晚。转融券就是转融通的融券,转融资这一次没有叫停。

在本次叫停转融通业务之前,证监会从2023年2月到2024年3月,对转融通业务先后进行了7次修改。

其中,进入2024年,对转融通做出了三次实质性修改。

1.暂停限售股出借:2024年1月28日,证监会表态,经充分论证评估,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监管理念,加强对限售股出借的监管,进一步优化融券机制,决定:

一是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二是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实际就是禁止融券T+0。第一项措施自1月29日起实施,第二项措施因涉及系统调整等因素,自3月18日起实施。

2.暂停新增转融券规模:2月6日,距离上次提出转融券T+1新政不到10日,证监会再次对转融券业务做出最新三项加强监管措施:一是暂停新增转融券规模,以现转融券余额为上限,依法暂停新增证券公司转融券规模,存量逐步了结;二是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严禁向利用融券实施日内回转交易(变相T+0交易)的投资者提供融券;三是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将依法打击利用融券交易实施不当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融券业务平稳运行。

3. 进一步完善融资融券和转融通相关规则:4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其中第十三项规定:完善融资融券和转融通相关规则。很明显,监管者认为中国证券市场的融资融券和转融通将继续在中国股市中继续存在。

第二,融资融券和转融券的形成过程

2006年6月30日,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先后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及《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则。2010年3月31日落地实施。

2011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目的是改善新股上市初期流动性,抑制价格过度波动;拓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金和证券来源。沪深交易所随之出台《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15年4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联合发布《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支持公募基金依法参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7月,中国证监会印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上交所和深交所修订并配套发布新的《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

2019年科创板启动。2019年6月,中国证监会印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公募基金、商业银行、社保基金相继获准参与证券出借业务。上交所、中证金融公司、中国结算联合发布《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明确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以及参与科创板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可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业务。

2020年9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176号)印发,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证券出借业务。

2021年底,银保监会明确保险资金可参与证券出借业务。

2023年,主板全面推行。2023年8月18日,证监会为落实国家高层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战略部署,提出进一步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范围,降低融资融券费率,确认将ETF纳入转融通标的,封闭式基金、指数基金以及战略配售基金可进行转融通出借。说明转融通不仅没有受到限制,反而扩大了范围。

截至 2023 年 4 月末,A 股市场两融标的 3228 只,在上市股票数量中占比 62.2%。

截至7月9日,A股市场融券余额为318.38亿元,转融券余额为296.04亿元,今年以来转融券余额减少808.13亿元,降幅达73.19%。这也是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最新的数据。算是最权威的数据。因为,这两件事,中证金融是唯一的具体实施者。

融资融券的门槛将99%的投资者拒之门外

第三,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负责两项业务运作的专职机构

2011年10月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心业务就是境内转融通业务,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提供配套服务。是中国境内唯一从事转融通业务的金融机构,旨在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配套服务。

股东单位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

公司的经营范围:核心是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转融资和转融券服务;运用市场化手段调节证券市场资金和证券的供给;管理证券公司提交的转融通担保品;统计监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监测分析融资融券交易情况,防控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的其他业务。

目前市场上的券源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自营盘自有券;二是外部投资者借券。外部投资者借券采用中央结算模式,都需要通过中证金融融券和转融券。

转融通的转融券就是捡钱

第四,三大案件触动了整改的决心

我国的量化交易,被不断赋予资金优势、信息优势、杠杆优势、交易工具优势、多空通吃优势、报团取暖优势、融资融券优势、变相T+0优势、再裹挟股指期货和现货交易日期错配带来的操纵股价优势。

今年以来,证监会所处置的三大案件,充分揭示了通过转融通量化交易股指期货机制恶意做空市场实现套利的面目。

一是量化私募宁波灵均投资利用转融通和高频量化交易恶意做空市场案。

2月20日,沪深交易所对该公司启动公开谴责纪律处分的程序。2月19日,量化私募巨头宁波灵均被查出巨额异常交易行为。实际就是充分利用散户没有还手之力的T+0便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开盘一分钟抛出25亿筹码,两市指数整体下跌接近1%。

二是上海维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实控人高频交易案。这是机构利用量化交易和股指期货期权交易机制漏洞恶意搅动市场的罪魁祸首。

2月2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对该公司及其实控人未按规定申报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违反交易所交易限额制度,采用高频交易方式,在股指期货多个品种上超交易限额交易的违规行为实施纪律处分。

三是中核钛白连环套利案件。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协同中核钛白以利用转融通和衍生品交易安排实现限售股出借套利。设计这一连环套计谋的正是我国头部券商中信证券和海通证券。

4月12日,针对中核钛白实控人和中信、海通证券串通规避限售期,定增融券套利的案件,证监会对其合计罚没2.35亿。

问题核心是:三方通过衍生品交易安排,实质参与非公开发行,并以市价融券卖出,提前锁定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折扣价之间的价差收益,变相规避限售期规定。

这一案件等于直接揭穿了券商和机构矢口否认的利用转融通实现限售股出借套利的严重弊端。中信证券是这一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行为的套利实施方案的制定者。两大头部券商成为主动废弃自身职责规范要求,主动沆瀣一气扰乱市场的知法犯法者。

同时,证券公司消极对抗转融通新政要求,强化了证监会下决心整治的决心。

1月28日,证监会对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即转融券“T+0”变为“T+1”)。考虑到涉及系统调整等因素,自3月18日起实施。

但是,7月9日,东兴证券向客户通知,为落实证监会严禁向利用融券实施日内回转交易(变相T+0交易)的投资者提供融券服务要求,公司拟于7月15日启用融券变相T+0交易限制功能。原来,证监会的要求到了券商那里就是一纸空文。根本就没有想着在3月18日实施。

第五,转融通不是暂停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彻底废止

首先,转融券和融券法律相悖。关键点是:我借出去的股票,被别人抛售,在没有还回来之前的这一段时间里,所有权还在我的手里。难道借出去股票,其所有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那里不会发生持有人所有权的转移吗?这还有天理吗?这依据的是《公司法》或者《证券法》的哪一条哪一款规定?

其次,机构垄断转融通量化交易和股指期货期权,叠加形成做空股市的最大动能。中小投资者因为五十万元的门槛限制,被量化交易、股指期货期权、转融通完全拒之门外。实际等同于向完全垄断这些资源的机构赋予他们专门洗劫弱势投资者的特权。至少证明这些交易机制有悖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无异于为违背价值投资,逾越道德底线,摒弃职业操守的行为做了背书。在这些独有的垄断权利作用下,负面消极因素不断堆积。融资融券促成砸盘便利、高价发行推动破发趋势,期货月度交割带来巨震,由此带来的巨大财富蒸发损失都被机构专门针对的中小投资者包揽。将风险转嫁给中小投资者的同时,也在反复增大全社会金融风险。持续不断推出衍生品,实际就是一个连续创造风险、堆积风险、酿造更大风险的过程。

转融通推出12年以来上证指数表现

再次,中国股市再也经不起空头肆虐。我们观察从2010年3月31日融资融券落地实施,到2023年8月将ETF纳入转融通的14年中国股市走势,足以证明转融通与中国股市严重水土不服。中国股市不缺供给,缺的是增量资金,也就是现在说的耐心资本。如果转融通和融券继续存在,不管把资金叫成什么名字,资金安全永远都是第一位的。扫清缺失公平公正的交易制度,是最为重要的前提。废除这两个供给制度迫在眉睫。

转融券已经按下暂停键。下一步停止融券业务和量化交易,必将成为大家更加关注和期待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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