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继续出利好。
1,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加强对重点领域涉财务造假的问题,从严惩处和一体打击财务造假,依法严肃处理财务造假者,甚至可能采取强制退市、停止股票交易等措施;
2,大幅提高违规信披露的处罚,将对违规信披露的上市公司和责任人的最高处罚提升到1000万元和500万元;
3,大幅提高欺诈上市的处罚金额,将欺诈上市处罚金额上限提高至募集资金的1倍。
确实都是利好,但是网友似乎仍然不买账。
看看网友 的评论:
一,得抓重点:赶紧出台因造假对中小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得具体措施,
违规减持处盗窃罪量刑。
二,
停止转融通和量化交易,
退市赔偿制度。
三,
停止转融通和量化交易,
赔偿机制。
四,
打击转融通和量化交易。
公司造假直接强制赔付散户。
综上,根据广大散户网上得声音:
1,停止转融通:30%。
2,停止量化交易:30%。
3,欺诈、造假退市赔付散户:30%
但是,我们的利好政策,似乎是回避转融通和退市赔付这两个关切,王顾左右而言他!
那这个转融通到底触碰到了谁的利益?还是真的如网上所说,转融通就是证监会大股东呢?如果没有利益关切,为什么这个问题似乎看不到,就像透明的问题一样。
难道还有更深层的原因吗?
我们很想知道,转融通的背后到底是哪些人,那些利益群体,真的是老虎得屁股摸不得?
还有关于,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而导致的退市。
这种退市,他就是诈骗,和小偷没什么区别,就是通过合法的市场来窃取投资者的钱,哦,现在说是金融消费者的钱,那你说有人诈骗了金融消费者的钱,这钱是不是应该归还金融消费者?
罚款,然后呢?退市,然后呢?
罚的款是偷的金融消费者的钱,退市是消灭的金融消费者的钱。
就好比:警察抓住了小偷,小偷供出了偷了张三一辆自行车、李四一两摩托车、王五2000元现金。
那后面的流程,是不是要把张三的自行车、李四的摩托车、王五的2000元归还给人家?这合理吧?要是卖掉了,是不是应该把赃款退还给被偷的人。
那现在呢?欺诈、造假退市,相当于这些企业偷了金融消费者的钱。
你现在罚款还是退市,是不是应该把偷的钱还给我们这些金融消费者?有什么问题吗?
这时候,你要说交通违规罚款了,都是收归国有而不是退还给司机呢!!!
这能一样吗?交通违规罚款,那是一种惩罚,他们犯规了,就应该罚款。
在股市,是发行者、承销商、监管者犯规了,把一些骗子放进来了,然后,偷了我们金融消费者的钱,我们何罪之有?为什么偷我们的钱不赔偿给我们?
想把转融通和退市赔偿糊弄过去,你看看市场的走势会放过你吗?
走势跌跌不休,3000点,3000点,300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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