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四年, 李宇春《无价之姐》终审维持原判: 不构成抄袭

上游新闻2024-07-08 13:06:03  306

李宇春演唱的《乘风破浪的姐姐》第一季主题曲《无价之姐》侵权案近日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给出二审判决结果,认定《无价之姐》与歌曲《跟我出发》不构成实质性相似,维持一审判决结果。作曲家@林莫樵composer也在今日晒出侵权案判决书内容。

判决书显示,结合两首歌曲在整体表达情感上的差异性,从听觉效果上可以明显感知两首歌曲的差异较大,争议的副歌部分亦存在较大差异。故此,难以认定《无价之姐》构成对涉案歌曲的抄袭。一审法院对此认定正确,本院予以确认。

李宇春工作室回应称,历时四年,终于等来法院终审公正判决!在此向所有喜欢《无价之姐》歌曲的朋友们分享终审判决结果,衷心感谢大家长久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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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45)
  • 放眼财事2024-07-08 14:37
    引用5
    正义虽迟但到,支持李宇春的原创音乐无价之姐
  • 岩桦评娱乐2024-07-08 14:37
    引用4
    李宇春《无价之姐》终审胜诉,虽迟但到。
  • 胡侃汽车2024-07-08 14:36
    引用3
    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的无价之姐
  • 一只耳说体育2024-07-08 14:36
    引用2
    接下来就期待李宇春厦门演唱会啦
  • 搬砖小浪2024-07-08 14:36
    引用1
    说实话无价之姐的词是李宇春,曲都不是她,现在法院判决都出来了!还是有人不愿相信。所以真的就像这个词里面的一句:一个女性成长要经历多少风暴,做自己才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 李宇春太会写词了[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