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原院长刘纪鹏在一次公开演讲中强调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必须由造成问题的大股东和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他指出,如果让上市公司自己出资赔偿投资者损失,这基本上会导致问题得不到实质性解决。他反问道:“要出得起这个钱,他还退市吗?”意指那些有能力全额赔偿的上市公司,可能根本不会选择退市或承担其他严重后果。
刘纪鹏进一步指出,对于那些通过造假手段上市的公司,必须严格追究大股东的责任,并且要把参与其中、助力造假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一并查处。他强调,最近出现了一个令人担忧的趋势,即财务造假行为开始向国有企业蔓延,这对于整个市场环境而言是极其不利的信号。
在国内,目前有超过5400家上市公司,其中包括1350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近3900家的民营企业。刘纪鹏提到,民营企业中存在着一种“一股独大”的现象,即单一股东持有超过50%的股份比例,这种情况在科创板开通后变得更加明显。他认为,这些大股东往往是资本市场中的“造孽者”,他们进入资本市场的动机并不纯洁。
刘纪鹏还提到,我国民营企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形成了一种思维模式,即先行动起来再说,优先考虑如何获得一笔不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资金。这种心态和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市场中的不正之风,加剧了财务造假等问题的发生。
总的来说,刘纪鹏的观点强调了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严厉打击,以及对相关责任方的追责,旨在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他也提醒了市场参与者,特别是民营企业,需要从根本上改变那种只求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发展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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