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壕吏》
《石壕吏》是杜甫“三吏三别”中最为经典篇目。“三吏”“三别”是《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这是杜甫诗篇中颇为杰出的两组诗作,是杜甫在安史之乱时由洛阳去华州的途中所作,记录了诗人在途中经过新安、石壕、潼关等地的所见、所闻、所感。
这组诗集中反映了杜甫的现实主义创作风格,所以他的诗被称之为“诗史”,而他本人则被后人尊为“诗圣”。
这组诗词既表现出杜甫忧国忧民思想,反映了人民的苦难,表达了杜甫对人民的深切同情,又描绘出唐朝统治者实行惨无人道的拉夫政策,使人民蒙受了深重的苦难,更是揭示出当地封建专制社会的黑暗和民不聊生的现实惨状。
《新安吏》中因“县小更无丁”可征,只得“次选中男行”来充数。《新婚别》写一个“暮婚晨告别”的青壮年男子被抓去当兵。《垂老别》里一个“子孙阵亡尽”的老汉,也不得不“长揖别上官”愤而从军。
当然,最具代表的是《石壕吏》,呈现的就完全是一出惨剧。全诗采用以答代问的形式,只见老妪作答,将恶吏的问话省略,更显得紧凑,加重了石壕吏咄咄逼人的气焰。老妪致词“三男邺城戍,一男附书至,二男新战死”。按唐代的兵役制,一户有三丁则征一丁,如今家中三子皆被征,二男战死,还要再来抓丁,无奈老翁只得翻墙走。弱孙方乳,媳无完裙,面对如此悲惨的一家,老妪仍然被抓走。
“古者有兄弟始遣一人从军。今驱尽壮丁,及于老弱。诗云:三男戍,二男死,孙方乳,媳无裙,翁逾墙,妇夜往!一家之中,父子、兄弟、祖孙、姑媳惨酷至此,民不聊生极矣!”
将战乱时期遭受官府残酷压迫和残暴兵役制度肆虐而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人民的悲惨境况一览无余的揭示出来,揭露的如此之深广峻切,描写的如此之真切沉痛,诗句真切感人,再现出历史的真实风貌。
所以,我觉得《石壕吏》和“三吏”“三别”更重要的揭示出一个以前被忽视的细节,那就是封建专制社会的残暴和小吏的野蛮。唐王朝实行漫无限制、毫无章法、惨无人道的抓丁拉夫政策,那些朝廷的吏役们为了拼凑兵员额数,任意捕捉,不顾民情,残暴蛮横。
为啥总是以最小的权力最大限度的为难百姓
为什么一些小吏总是喜欢以最小的权力,但最大限度的为难百姓?根本原因在于权力的高度垄断,在于专制。
《新安吏》中,本来征招中男入伍是不符合朝廷颁布的兵役制度的,因为短小瘦弱,还没有发育成熟的中男。诗人询问为什么抓来这些中男?新安吏却理直气壮地回答:府帖昨夜下,次选中男行。在他看来,“府帖”就是不容置疑的天条,根本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问题。
“府帖”比法律、制度还大,权大于法暴露无遗。
而在《石壕吏》中“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勾勒出吏役抓丁时的暴怒如雷霆大发、蛮横无理、狂吼怒骂的狰狞面目。同时将老妪哭哭啼啼、惶恐畏惧地上前应答的惨不忍睹表现出来。
寥寥数字即将吏役作威作福、鱼肉乡民的凶狠嘴脸和蛮横言辞刻画得入木三分。最后在吏役的步步追逼之下,连老妪也未能放过,拉去充作丁员数。
所以说,人性最大的恶就是本来是一些再平常不过的小吏,因为手中拥有了一点小小的权力,就会在他最小的能力范围内,最大程度地去作恶,将权力的势能发挥到极致,发挥到最大程度。
而导致小吏这种蛮横和朝廷毫无章法、惨无人道的根本原因就是专制,君主专制。权力高度垄断,垄断于君主,君主有着不受任何限制、制约、约束和监督的权力,权大于法,凌驾于一切法律、制度之上。
自上而下层层任命官吏的方式来完成权力的确定和行使。使得官吏们的权力根本没有任何约束和监督,能监督官吏的只有上级和君主,人民无权过问,于是他们个个如同“土君主”一样,仗势欺人、为虎作伥,如狼如虎,欺压人民。权大于法导致法治形同文字,任何制度、法律都抵不过上级的一句话和指令。
小吏行使权力不是依赖法治,不是依赖法律和制度,而是以上级为准则。就算有法律、制度,他们也能以没有上级指令为理由最大限度的为难百姓。这都是权大于法导致的。
权大于法,法治形同虚设;没有约束和监督权力,小吏为所欲为,不顾民情,残暴蛮横。最终他们总是以最小的权力最大限度的为难、刁难百姓。
本文参考文献:
杜甫.《石壕吏》《新安吏》
吕家乡.《试论杜甫名篇“三吏”“三别”及其相关评说》
胡文俊.《浅论“三吏”“三别”的现实主义精神》
于华东.《忧国忧民千秋泪,如诉如泣万代笔——析杜甫“三吏”“三别”的意旨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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