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国家药监局官网通报了3起化妆品典型案例。通报称,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切实维护公众用妆安全。
3起化妆品典型案例涉及安徽黄山、江苏常州还有广东广州三地的企业,包括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擅自配制化妆品、使用回收的化妆品生产化妆品等违法操作。具体通报如下:
2022年9月,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舒蒂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经查,该企业使用回收的化妆品“透蜜净透水光精华泥膜”生产化妆品。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等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
2023年5月,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常州爱之皂日用品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企业擅自配制“香水”等化妆品。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等规定,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
2023年8月,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黄山花千雨露化妆品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企业更改了“花儿语露积雪草纯露”化妆品的使用期限。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四项等规定,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
文|记者陈泽云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8151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