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网站显示,近日,成都长江医院有限公司因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串换诊疗项目等违法行为,被成都经开区医疗保障局处以71万余元罚款,追回医保基金损失金额289956.62元,同时部分医药服务被暂停进行整改。
公示显示,成都长江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经查,医院未开展纤维鼻咽镜、硬性耳内镜检查而收取相关费用,伪造相关检查报告或(和)检查记录,涉及医保1386人次,涉及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30285元。存在“挂床住院”情况,具体表现为病人实际仅住院前3天在院治疗,其余时间未实际在院治疗,涉及医保1人次,涉及医保基金损失金额4331.62元。存在“串换诊疗”项目。医院将“硬性鼻咽镜检查(二甲收费标准为30元/次)”串换为“纤维鼻咽镜检查(二甲收费标准为120元/次)”进行收费,涉及医保1726人次,涉及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5534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相关条例,构成了虚构医药服务项目、挂床住院以及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成都经开区医疗保障局对其处以712745.94元罚款,追回医保基金损失金额289956.62元,同时责令该院暂停耳鼻咽喉科10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官网显示,成都长江医院为当地一家民营三级综合医院,前身为兵工企业江华医院,始建于1965年,2003年被并购改制。2013年12月通过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2024年1月通过国家三级综合医院设置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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