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刘叶
2024年4月3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
“从全国第七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结果来看,我省公共图书馆保障条件整体水平还有待加强。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新时期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定位,在完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上,一方面强化了政府责任,将切实改善我省公共图书馆保障条件;另一方面对公共图书馆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比如针对不同群体的多元化服务内容、推广全民阅读、新技术的应用、专业人才配备、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古籍保护工作等等。”四川省图书馆工作人员告诉封面新闻记者。
原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已近10余年,逐渐与以多元化、数字化、网络化为特征的读者阅读新需求不相适应,无法解决新问题、新矛盾。新修订的《条例》包括总则、设立、运行、服务、法律责任和附则,共6章56条(原条例共6章46条)。本次修订参照公共图书馆法的体系,对原条例章节进行了调整;在原条例内容基础上,删除重复的规定,对保留条款作了修改、拆分,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新增、细化。将有效推动全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实用、具有四川特色的现代化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下一步,我们要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按照《条例》要求不断提升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和业务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功能,不断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打造智慧图书馆一站式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全民阅读,持续拉动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双向奔赴,满足各类群体阅读需求,激发全民读书热情,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共同缔造‘书香四川’美好生活。”(四川省图书馆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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