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潇湘晨报记者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获悉,梁静茹上海演唱会“柱子票”案一审宣判,法院判令背后主办方以阶梯式退票比例按单张票价420元、650、910元的标准退还消费者票款。
“10天内支付,太不容易了。”一名演唱会观众听到最终宣判结果后如是说。
记者注意到,就本场演唱会百名观众遇到“柱子票”事件而言,从去年投诉到案件宣判已经过去了一年多时间,有观众感叹消费维权不易。
对此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表示,演唱会是歌手在观众前现场表演,用歌声、造型、舞台布置、光影特效等共同呈现的视听盛宴,消费者高价购买演唱会门票,就是想一睹偶像风采,“(相关部门应)确保维权渠道的畅通,为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开通绿色通道。”
演唱会遇“柱子票”,9名观众将主办方告上法院
案件的开端要追溯到去年5月。观众李女士向记者介绍,她在2023年5月之前购买了两张梁静茹上海演唱会的门票,单张价值1299元。但到演出当天抵达场馆后,她才看到,从座位望向舞台中心,视线几乎被竖立在场区四周的铁柱子遮挡尽。即便与主办方沟通,问题也没得到解决……她在网络发文吐槽后发现,同场演唱会,很多消费者遇到了和她一样的情况。
记者从现场图片和视频资料中看到,当天演唱会的现场舞台设置的是“四面台”,舞台处于场馆正中间,四周可以坐满观众。有资料介绍,相比“三面台”,“四面台”一方面可以增加观众席容量,另一方面方便每个角度的观众“无死角”观看演出,但是在梁静茹上海演唱会这场,四周架起了“大柱子”,造成不少观众的视野被遮挡。
据李女士统计,该场演唱会买到“柱子票”的观众人数,累计达到800人左右。有消费者提出质疑:“只能听,不能看,算什么演唱会?”
从发文投诉至今已经过去了一年多时间。另一名观众江先生告诉记者,期间他们也想过通过沟通来解决问题。去年5月,事情在互联网登上热搜后,当地消保委都已经介入。但一番沟通调解下,主办方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艺有限公司并未给出令观众满意的赔偿方案,只提出给少数“柱子票”观众200元京东心意卡……
长达6个月的协商未果后,9名上海本地的购票观众作为代表,一同将主办方“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艺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一审宣判,责令主办方阶梯式退票消费者票款
2023年11月15日,梁静茹上海演唱会“柱子票”维权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梅陇法庭一审开庭。观众和主办方各自进行了观点陈述,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争议:
1.是否应该提前告知观众“柱子票”信息?
2.主办方在问题出现后的解决方式是否合理?
6月20日,该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令:被告(主办方)以阶梯式退票比例按单张票价420元、650元、910元的标准退还原告票款。
闵行区人民法院结合双方当事人诉辩称意见及在案证据,审理认为:
1.被告售卖“柱子票”的行为尚未构成欺诈。
法院表示,欺诈是指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本案中,从客观情况看,被告并未在任何宣传资料中作出观看无遮挡的承诺,没有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原告购票时,座位尚未排定,现场舞台也未搭建完成,被告无法在当时就知晓原告的座位被遮挡,原告也不可能因受被告误导而购票。
舞台搭建完成后,被告确实已经可以预见到有部分观众会受到承重柱的遮挡,但上海站为巡演的第一站,被告显然对受遮挡的程度以及观众可能的反应严重估计不足,现场虽有调换座位的预案,但安排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被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更符合客观实际。因此,现有证据不足以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难以认定被告构成欺诈。
2.被告的行为属于瑕疵履行,构成违约。
原告购买了由被告举办的梁静茹演唱会的门票,双方建立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应全面履行义务。
原告的观看视线受到承重柱的明显遮挡,已经超出一般心理预期。被告虽称原告可以通过大屏幕观看歌手表演,但大屏幕设置在舞台正面,而原告的座位在舞台对角线上,观看效果也欠佳。被告既没有提前主动告知原告其座位视线被遮挡,给予原告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没能制定充分的预案,在现场主动为原告调换座位,消除不利影响。
综上,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的服务存在明显瑕疵,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3.被告应承担减价退赔的违约责任。
法院认为,由于观众对于演唱会的体验是多方面的,不仅仅在于看,还在于听,在于感受,在于互动等。因此,虽然原告等人在全程观看演唱会的体验感上不尽如人意,但不足以认定被告构成根本违约,加之原告并未提前退场,故原告要求被告全额退款的请求,法院难以支持。鉴于演唱会已经结束,被告无法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故原告有权要求减少价款,被告应当退还部分票款。
关于退款比例,法院认为,应当根据被告的瑕疵履行对观众造成的影响大小确定。具体可以结合不同票价所承载的消费者对演唱会的期待值大小、承重柱对具体观众的遮挡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根据一般消费者的心理,购买内场票的观众对于演唱会中近距离接触并与偶像互动等的期待值相对更高,因而对履行瑕疵的容忍义务也就更低。因此,在退款比例上,也应结合票价,采用阶梯式的退票比例。故法院根据本案中原告的实际情况,判令被告按单张票价420元、650元、910元的标准退还原告。
法院说法:应充分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去年以来,演出市场的不断回暖,给文化产业的热度又添了把火。演唱会本是粉丝与偶像之间的一场双向奔赴,却因“柱子票”的“横插一脚”引发了诉讼,难免让人唏嘘。开出“柱子票”的盲盒让粉丝们对演唱会的期待从惊喜变成惊吓,从短期看,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漠视和侵害;从长远看,影响的是整个演出市场的发展。
获得完整的、沉浸式的演唱会视听体验,是消费者本应享有的权利,而提供这样的场所和环境,也是主办方应尽的义务。一面是火爆的演唱会经济,一面是“柱子票”等行业乱象,要想让文化市场更加充分的发展,相应的定价规则、退改换规则、行业规范等也应逐步完善,才能真正推动演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一方面,应充分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另一方面,文艺演出行业中的各主体应积极担负起相应责任。
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表示,只有多一份诚信,多一份公平,多一份可预期,才能让火爆的市场多一份可持续发展,也才能让我们的文艺演出市场走得更长远。
潇湘晨报记者孙庆云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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