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21日电曲江文旅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陕西证监局警示函。
陕西证监局表示,经查,曲江文旅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约1700万元至2300万元;预计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约-1000万元至-400万元。4月25日,曲江文旅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约-195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约-22000万元。4月29日,曲江文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19537.92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2234.59万元。与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相比,修正业绩及最终业绩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曲江文旅业绩预告披露的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曲江文旅时任董事长耿琳、时任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谢晓宁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曲江文旅及耿琳、谢晓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曲江文旅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汲取教训,严格按照陕西监管局的要求积极整改,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加强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官网信息显示,曲江文旅业务布局包括景区运营管理、文化旅游演出、大住宿、餐饮、高端物业管理、文旅产业教育培训等。
二级市场上,曲江文旅6月21日收涨0.61%报9.97元/股,总市值25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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