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20日讯(记者 王梦婷)近日,市民曲女士向信网(热线0532-80889431)反映,自己购买的蓝海大饭店的储值卡原先用的好好的,最近缺突然变更了使用规则,在买单时只能一半的费用使用储值卡里的余额,另外一半的费用需要自己额外支付。对此,蓝海大饭店方面表示,此前集团的确低价销售过一批抵账性质的储值卡,后来因为集团有了新的使用规定,才不允许顾客全额使用储值卡结账。
今年4月,曲女士在闲鱼平台上看见有人出售蓝海大饭店储值卡, 1000元的储值卡只要500元,而且全山东通用。“我平时淄博和青岛两头跑,正好两个城市都有有蓝海饭店,这个价格也十分实惠。”看到信息的曲女士虽然很心动,但保险起见还是先拔打了蓝海大饭店的电话,说清楚了这类储值卡的特征,“饭店的工作人员也知道有这种卡,告诉我吃完饭直接用卡结账就行。”得到了准确的答复,曲女士就从闲鱼平台上买了储值卡。
曲女士回忆说,自己第一次用储值卡结账是今年5月,是在淄博的蓝海大饭店,“跟平时结账一样,没有任何问题。”可是等到6月11日她回到青岛,在李沧的蓝海大饭店吃饭时,却被拒绝用储值卡全额结账,“这顿饭我花了不到150元,结账的时候只有70多元能用卡,剩下的得自己花钱。”曲女士当场对储值卡的使用提出了质疑,但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集团的新规定,只有在店里全价购买的储值卡才能全额结账,像曲女士这样通过第三方买的卡只能用一半。
然而,从曲女士购买的储值卡背面只写着“此卡仅限在蓝海集团旗下直营店通用,不可退现,不可挂失”,并没有任何关于使用金额和需要额外付款的约定。
对此,蓝海大饭店李沧店的苏经理表示,前段时间集团的确在第三方平台上出售过一批储值卡,是抵账卡的性质,当时是为了尽快处理掉这批卡,才低价销售的。后来,集团有了新的规定,才出现了曲女士结账时遇到的情况,“目前我们已经退还了顾客自行支付的部分,也承诺可以继续使用储值卡全额结账,不会再出现这样的情况。”
据了解,蓝海大饭店属于蓝海集团,在济南、东营、临沂、淄博、青岛等城市都有分店。根据点评网站来看,其青岛门店人均消费金额都在100元以上,属于中高端饭店。
青岛网调委AI调解员认为,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就改变了储值卡的使用规则,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遵守原来的使用规则,即在买单时全额使用卡里的余额。若商家不同意,可以先检查储值卡协议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了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尝试与商家进行沟通协商,再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举报,如果上述步骤不能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曹严龙律师也认为,该商家变更储值卡的使用规则属于单方面违约,但很多消费者在购买这类储值卡时都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一旦产生纠纷就容易面临“取证难”,“建议消费者在进行储值时,与商家签订好具体使用规则的协议,若商家违约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商家的违约责任;难以界定违约责任时,建议消费者通过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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