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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随州枣树林曾公囗墓铭文:
“……余文王之孙,穆之元子,之(作)邦于曾……”
从此铭文可知:此子是曾侯乙之子。
曾侯乙是周文王第七子姬武,又称郕叔,西宫之子。
铭文诠释为:
“我是文王之孙,穆(指文王子武)的大子,作邦国在曾地,为曾侯”。
古代宗法制度,宗庙或宗庙中神主的排列次序,始祖居中,以下父子(祖、父)递为昭穆,左为昭,右为穆。
《周礼·春官·小宗伯》:“辨庙祧之昭穆。” 郑玄 注:“父曰昭,子曰穆。”
周代规定天子可以为七位祖先立庙祭祀,周人奉后稷为始祖,始祖庙居中是不参与昭穆排列的,以下按左昭右穆排辈分。周朝真正建立者是武王姬发,但他的父亲文王姬昌奠定了周朝基业,所以就以他的庙为昭祧庙;武王是他的儿子,居穆位,享穆祧庙,武王伐商有功,所以昭祧庙、穆祧庙、始祖庙三庙万世不毁。
曾侯乙最先作邦的曾国,到后来为什么被周王朝灭国除名?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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