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不同:(1)公民法的对象是罗马公民;(2)万民法的对象是罗马公民与非罗马公民,非罗马公民之间;
2、内容不同:(1)公民法的内容是公法较多;(2)万民法的内容是所有权与债法;
3、来源不同:(1)公民法的来源是民众大会、元老院决议,习惯法规范;(2)万民法的来源是清除了形式主义的罗马固有的“私法”规范;同罗马人发生联系的其他各民族的规范;以及地中海商人通用的商业习惯与法规等;
4、程序不同:(1)公民法的程序形式主义;(2)万民法的程序更为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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