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宗年间的“黑恶势力”: 秦州“酒务官”李益

文石斋主聊文化2024-06-13 09:39:44  104

远观近鉴宋朝人?86?宋太宗年间的“黑恶势力”:秦州“酒务官”李益

黑白两道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依法重点严厉打击“要挟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浸透”、“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摧残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按照以上标准,《宋史·吴元载附传》中所记的秦州(治今甘肃天水市秦州区)民李益,是一名典型的、应予扫除的黑恶势力。

《附传》记,宋太宗雍熙三年(986),吴元载出任秦州知州。当时秦州长道县(治今甘肃礼县长道镇)有一位名叫李益的“酒务官”。“酒务官”,是宋朝在各地设置、在叫做“务”的机构管理酒类生产、专卖的官员,多由“监当官”即候补、候选官员或皇帝特派、负有专门使命的官员担任,也有具备参加皇帝召开的“朝会”、上朝议政资格的“升朝官”和秘书郎以下的“京官”受到处分后被贬担任者。如苏轼的弟弟、时任“签书应天府(治今河南商丘)判官”苏辙,就曾因哥哥的“乌台诗案”受到牵连,被贬为“监筠州(治今江西高安)盐酒税”,且五年不得升调。

不知出于何因,“酒务官”李益家财丰厚,有奴仆数百,且恣肆骄横,把持州府官吏的“短长”,秦州自知州以下的都怕他,以致当地数百家百姓欠下他债务利息,都要政府象督催“皇粮国税”一样为他追讨,只有执掌“推勾狱讼之事”的“推官”冯伉不顺从他。

李益恼了冯伉,派数名奴仆跟踪冯伉,在冯伉巡视市场时,将冯伉从马上拽下,在大庭广众之下谩骂侮辱。

冯伉更加不服,多次向朝廷上表,揭发检举李益。

但李益此前给朝中权贵送过厚礼,一直得到权贵的庇护,所以多年“不败”。此时冯伉给朝廷的奏表又被秦州“邸吏”即驻京办事处的官吏压下藏匿,竟不能送达朝廷。

冯伉无奈,只得请求朝廷派来到秦州买马团队的翻译,把自己的奏表夹带在买马团队的表章之中,一并呈送朝廷。

翻译回京,趁进见宋太宗的机会,把冯伉的奏表呈给了宋太宗。

宋太宗看了表章大怒,下诏给吴元载,命令吴元载逮捕李益。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李益的关系网结得实在极深极厚,宋太宗的诏书还没到达秦州,京中权贵就已经把信息通报给了李益。李益这才怕了,急忙“跑路”隐匿。

吴元载把李益跑路的情况报告宋太宗,宋太宗更加愤怒,下诏各州郡,全国通缉、紧急抓捕李益。

不久,远逃河中府(治今山西省永济县蒲州镇)郝姓百姓家的李益被抓获。宋太宗下令,指定国家最高纪检机关的御史府(台)审理李益一案。

经过审讯,李益的恶行全部查实。李益被处以斩首刑罚,没收全部财产;李益的儿子李仕衡是进士,现任从六品的“光禄寺丞”,即职责为主办国家祭祀、朝会等典礼的机构的中层干部,宋太宗下诏,将李仕衡开除出干部队伍,取消其作为进士、官员所享受的各种待遇,终身不予录用。

李益伏法,秦州百姓都向当地僧人施舍饭食,以作庆祝。

宋太宗

然而,李氏父子根基之雄厚,着实令人瞠目。

七年后的宋太宗淳化四年(993)二三月间,当卸任成都知府的吴元载取道陕西回京经过华州(治今陕西华县),当初被宋太宗下诏“除籍,终身不齿”的李仕衡却已在此担任了有很大权力的“通判”,李仕衡对元载当初“因事杀其父”一直怀恨在心,吴元载一到华州,李仕衡立即派人检查吴元载的行装,指认吴元载的随行物品为贸易货物,征收“关市之税”。

吴元载拒绝,李仕衡当即上奏宋太宗,揭发吴元载私运商货,偷逃税款,且拒不接受查处。吴元载本来因为任职成都“捕灭”民变不力,被免职卸任,李仕衡“火上浇油”,使吴元载受到的处分更重,被贬为职级为从八品、没有实际职任、相当于监视居住的郢州(治今湖北武昌)团练副使。

“道”与“魔”,生与灭,竟如此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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